最高6400元!困难家庭学子可申请!

  宣城市总工会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

  启动!

  为困难家庭学子圆大学梦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全省工会开展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以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为主要内容的金秋助学活动。

  一、资助对象范围

  资助的主要对象是我市市区范围内参加2020年高考被本、专科(含高职)院校录取和参加2020年中考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家庭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下,但由于遭受疫情、汛情等突发事件或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且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5倍当地低保标准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但家庭遭遇非常重大意外灾害、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符合 (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资性净资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5倍当地低保标准)(此公式仅适用本款)的条件;

  4、困难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农民工是指户籍为农民,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在固定工作单位工作一年以上(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且加入工会组织的人员。收入和支出的计算办法和相关具体要求按照省总《安徽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17〕51号)的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 不予救助:

  1、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2、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军校生、国家公费师范生、研究生、国际生、私立民办高中学生等不在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范围内;

  6、申报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助学救助的,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不予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类是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病、残疾,或丧偶等原因造成家庭人均可支配收人低于低保标准(640元)的,对职工就读子女(含中职、高职、品学兼优在读特困生)按照不超过10个月低保标准(6400元)发放助学金。

  二类是职工因受疫情或汛情影响收入较低(低保边缘户),对职工就读子女按照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三、申报资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帮扶工作站提出助学申请(填写金秋助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今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资料;

  (2)重大疾病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费用;

  (3)遭受重大意外灾害需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4)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子女入学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分数条,或成绩单、学生证;

  (6)企业职工和农民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云杰

  联系方式:0563-3028896

  来源:宣城工会

  原标题:《最高6400元!困难家庭学子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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