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文章被抄襲説明什麼
我相信,如果讀者朋友經歷了我剛剛遇到的一件怪事,肯定也會“小”吃一驚,繼而覺得有趣、覺得有點滑稽、覺得不可思議,直到引出某種思考。
事情的由來是這樣的:當我看到中國某高校黨委書記,一位頭頂諸多光環的青年才俊涉嫌貪腐的新聞後,便萌生了寫篇短文勸誡年輕官員的想法,於是便在網際網路上查尋資料。結果搜出一篇題為《貪官年輕化説明瞭什麼》的文章,讀罷再搜,還真有幾篇談年輕貪官的文章,其中一篇的題目是《貪官已逐步走向年輕化》。
我把這篇發表在新華網《發展論壇》的文章認認真真讀了一遍,卻吃驚地發現:這篇文章為何與之前讀過的《貪官年輕化説明瞭什麼》一文極為相似呢?於是,我把兩篇文章的文字、論點、段落……一一加以對照,竟然“發現”:這兩篇各為400多字的文章裏,居然有319個字完全一樣!一字不差!
説實話,對這種卑劣的抄襲行為,我雖然很鄙夷、很氣惱,但並不吃驚,原因是這類小小不言的造假行為,中國老百姓見得還少嗎?真正令我吃驚並受到觸動的,則是這兩篇文章發表的時間。第一篇發表于2003年12月26日的《南方日報》;第二篇則堂而皇之地出現在2013年9月6日。這就是説,兩篇內容文字幾乎一樣的文章,其“問世”時間一前一後竟然相隔了近10年之久!
千萬別小看這10年時間!諸位看客想一想,10年前的衣物你還能用能穿嗎?10年前的故人故土是不是早已物換星移了?但為什麼偏偏這樣一篇分析貪官越來越年輕的文章卻依然有被抄襲、被“重復使用”的價值?這豈不是一件極為反常的怪事嗎?
中國古代民間有句俗語是“事有反常必有妖”。那麼,從我遇到的這件反常小事中,又能看出當代中國“吏治”即幹部人事制度中的哪些問題呢?要尋找答案,無須它顧,只從被抄襲的文章本身去找就足夠了。
首先,一篇並不起眼的僅有400余字的小文章,之所以能在10年後仍有使用的“價值”,恰恰説明,貪官的“年輕化”至今依舊是中國幹部人事制度中一個不可忽視、必須正視的嚴重問題。事實正是這樣——
據有關調查機構統計,在近年來出現的公職人員涉嫌貪腐的案件中,中青年已佔到20%以上;即便是在大案要案中,這一比例也攀升至近10%。一名剛剛提拔為國務院某部副司長的年輕人,履職不久就敢於撈得2000萬元的贓款;上海一家商業銀行20多歲的“美女職員”僅工作幾年就一次盜取上億元躲往國外;一個大學生村官居然貪佔村民保命錢上百萬元……此類頻發之案件還不足以説明事態的嚴重嗎?但這僅僅是事情的一個方面。
值得我們思考的倒是另一方面。那就是這篇10年前的文章也在同樣極有説服力地證明,文中提出的一系列治理“貪官年輕化”的方法統統是無效的。什麼“及早防範”,什麼“關口前移”,什麼“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等等,這些方法從根本上講就是只對在權力場中的工作人員進行道德訓導、規勸和提醒。現代管理學的基本常識告訴我們,一個錯誤如果出現兩次就必須進行制度性修補。而制度性修補恰恰是這10年當中的短板,當然也是缺失與遺憾。換句話説,要減少直至杜絕貪腐的年輕化現象,堵住中青年官員以權謀私的各種管道,唯一的辦法和出路,就是必須對現有的組織人事制度進行全面具體卓有成效的改革,必須讓權力與利益最大限度地脫鉤,必須讓權力和公眾最大程度地掛鉤。沒有切割舊物、舊制和舊觀念的改革,沒有制度上的變革,沒有嚴格的、完備的、公眾直接參與的人事監督選用提拔制度,任何道德説教都只能是本末倒置、對牛彈琴。
筆者以為,改革幹部人事制度,首先要打破觀念上的抱殘守缺,打破所謂“年輕化”的新教條主義的樊籬。選人用人絕不能再簡單地用年齡劃線。這種有點進化論色彩的看法,是特定年代(“文革”之後,改革之初)的産物,怎能成為一條帶強制性的硬杠杠?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要花大力氣、下大功夫,剷除貪官年輕化的社會條件。我們既然不可能把青年裝進真空包裝袋裏,那就應該警惕並凈化那些滋生年輕貪官的“土壤”、“空氣”和“水”:陞官發財的社會風氣、缺少監督的權力架構、沆瀣一氣的官場潛規則、選用人才的逆淘汰現象……正是這些巨大的誘惑疊加無形的壓力,驅使許多青年才俊走入了人生歧路。從這個角度上説,儘快地從制度建設的角度去遏制權力部門貪腐現象的蔓延,才是一種真正的道德救贖。讓污濁遠離青年,把聰明、快樂、瀟灑、純潔還給青年,這是社會的責任,也是另一種中國夢!(秦曉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