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看!67年前成都的结婚证长啥样(图)
四川新闻网自贡2月14日讯 2月14日是“情人节”,不少情侣们都会选择在这个温馨浪漫的节日登记结婚,让自己的婚姻从第一天起就充满了甜蜜和浪漫。这一天,领证新人挤爆全国各地民政局,不少新人在社交网络“抢晒”结婚证。
67年前的结婚证
2月14日,自贡籍的收藏家姜小平向四川新闻网记者展示一对精心珍藏多年的结婚证书。这是67年前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它不仅见证了一段永恒的爱情,也见证了时代历史的变迁。
该对结婚证书一式两份,粉红色结婚证纸张早已泛黄。结婚证的设计是奖状式样,长240毫米,宽200毫米,封面中间是一个镶嵌了金粉的矩形方框,框内竖排镂空印有“结婚证书”四个大字。证书上从右至左主要内容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结婚证书,民社结字第3158号,王邦杰、冯子文双方同意结婚,请求登记,经本府审查合格,准予结婚,除履行登记手续外,特发此证。
随后是一个矩形方框,框内填写了结婚人王邦杰、冯子文的详细信息,同时还分别捺了双方的红手印。一对两张的结婚证合起来,在中间可以看到完整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大红骑缝印章。姜小平介绍说,如果不看具体内容,这对结婚证就像是一份十分严谨的法律契约书。“或许它的寓意原本就是这样的——一纸婚书,关于爱情的契约。”姜小平还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证书内容还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就是证书主人女方当时年方22岁,系成华大学的学生,由此可见那时大学生只要达到了法定年龄也是可以结婚的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1950年5月1日起实施。《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据姜小平介绍,这一对1951年3月31日签发的婚姻证书,就是在《婚姻法》颁布实施不久后领取的。从证书编号来看,系新中国成立后由成都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第一批结婚证书。与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相比,有几个崭新的特征:首先是增加了政府印章和婚书编号。在婚书上加盖公章始于民国时期,但那时国家并不实行婚姻登记,婚书上盖公章属偶然现象;新中国成立后,所有婚书均要加盖人民政府的公章,凡不加盖公章的均可视为无效证件,政府公章成为新中国婚书的重要标志。为婚书作系列编号是从新中国开始的,编号的直接好处是便于统计、存档和检索。比如这对结婚证书编号为3158号,就是第3158对领证结婚人员。其次,是政府领导成为婚姻登记的批准人。过去婚书上写介绍人、证婚人、主婚人的地方变为当地政府领导人的名字,或为市、县、区(乡)长,或为民政局长。由私变公,强调了领导重视,政府管理。最后,使用繁体字、文字竖排也是这一时期婚书的特点。这是传统书写习惯的继承。直到1955年2月人民日报首次公布《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后,婚书才开始使用简化字,文字实行横排。六十年代的婚书,已基本上实现了简化字横排。
姜小平表示,结婚证对研究成都市结婚证的发展史具有史料参考价值,同时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的历史见证。与现在的结婚证相比,这对结婚证的内容更丰富,内涵深刻,注入了更多中国传统婚姻观念。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婚书,却是成都市文明发展和结婚证变迁的见证物,结婚证的演变实质上也折射出新中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家庭婚恋元素的变迁。
(记者 徐昭磊 摄影报道)
原标题:一起来看看!67年前成都的结婚证长啥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