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房论”是道民生“加减混合题”
16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7年中国楼市发展方向,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12月16日 新华网)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句话,曾经出自百姓之口,曾经出现在一些经济学家笔下,这回是出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是“新闻”,更是一项重大决策;对此,我的解读,“中央房论”是道“加减混合题”。
所谓“加减混合题”,并非简单的“一加一减”,而是“加中有减”且“减中有加”。
“房子不是用来炒的”,当然是要做“减法”,即房价要降下来,让老百姓要住得起。因为“住”在老百姓基本的“必须消费”中乃“重中之重”,而当下里又是“房价天高”,对于很多农民和农民工来说,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不仅是一线城市买不起房,三四线城市同样买不起房,所以说,当想办法将房价降下来,这便是“做减法”;而“限购”那只是“扬汤止沸”,“减中有加”,是要尽快出台房产税,在保证居民有基本住房的前提下,起码要对家庭“人均百平”以上房产累进制征税,谁拥有的房产越多交的税也应越多,直至没人愿意去“炒房”。
“房子是用来住的”,就是要让老百姓租得起房和买得起房。这其间,除了增加土地供给、保证信贷支持之外,所谓“加中有减”,就是政府对“地”和“房”的交易应尽最大可能地“减税降费”,给“高房价”来个釜底抽薪。
“家”里有个“宀”,“富”里有个“ 宀”,无论是“温饱”还是“小康”,都离不开“住房”。这些年来,由于少数人的炒房,“买不起房”不仅影响到家庭和睦,也影响到社会和谐,且如今,房价里“泡沫多多”多得吓人,正本清源而劈波斩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我们期待着中央的这一正确决策得以尽快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