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教育局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

   

  大同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评选2019年度市级“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

  “德育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促进班级教学管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今年将继续评选年度大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现将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小学三好生。只能在高年级学生中评选,县区必须是县级三好生,市直学校是学校的三好生。

  2.初中、高中三好生。原则上从初三与高三年级学生中评选,县区必须是县级三好生,市直学校是学校的三好生。

  3.初中、高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必须从班委、团委、学生会中产生。县区必须是县区的优秀学生干部,市直学校是学校的优秀学生干部。

  4.先进班集体。要求组建一年以上,该班班主任即为优秀班主任,不得分开评选。先进班集体要求是县区的先进班集体,市直学校是学校的先进班集体,已毕业的班集体不参加评选。师德标兵担任班主任可优先评选。

  5.德育先进工作者。必须从事德育工作五年以上,在德育工作中成绩突出,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学校政教处室干部。

  6.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市级评选活动,同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评选名额见附件:附件1

  二、需报送材料

  1.小学生三好生

  (1)审批表一份;  

  (2)先进事迹材料;

  2.中学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

  (1)审批表一份;

  (2)学校对学生的德育考核的材料或填写完整《山西省中学生德育导航》手册;

  (3)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       

  (4)获奖证书复印件(县区必须是县区级的荣誉,市直学校是学校荣誉,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5)本学年最近一次考试所在年级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百分制各科均在85分以上,年级排前10名);

  (6)学校公示证明;

  3.先进班集体

  (1)审批表一式二份;

  (2)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3)班级荣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

  (4)学校公示证明。

  4.优秀班主任

  (1)审批表一式二份;      

  (2)班主任事迹材料;

  (3)班主任荣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

  (4)学校公示证明。

  5.德育先进工作者

  (1)审批表一式二份;

  (2)先进事迹材料;

  (3)有关荣誉复印件(学校加盖公章);

  (4)学校公示证明。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的评优评先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阳光评选,严格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民主推荐。各学校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推荐和民主监督作用,被评选上的师生一定要符合评选条件。

  2.层层把关。按照班级推选、报年级组把关、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评选,县(区)教育局要指导好所属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在评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照顾教育系统直系亲属。

  3.名单公示。评选出的优秀师生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