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儿童可以引进美国经验

  孩子是民族(国家、人类)的希望。尽管如此,如何养育孩子,怎样才能做到更好地对待孩子,在这些重要问题上,我们经常会对盲区、误区熟视无睹,直到一些惊人的偶发悲剧震惊社会。

  2015年6月,贵州省毕节市发生留守儿童自杀事件。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缺乏关怀,并非个别的个体缺失基本的医疗保障甚至教育机会。特别是在近年来,留守儿童受到非法侵害的事件逐渐增多(或者说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终于促使人们开始正视中国儿童保护的现状尤其是现有问题。依照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全国儿童总数的五分之一,存在“亲情缺失和缺乏保护,在心理、生理以及安全方面”遭遇不同程度的风险。儿童意外伤害、溺水、交通事故、被性侵等事件时有发生。

  当前,在国内,关于儿童保护最为突出的一项挑战是,应当让孩子生活在父母身边,最起码必须在母亲的陪伴下长大,但要实现这一点,绝非易事。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劳动力、中西部人才朝着东部沿海地区、大城市的流动浪潮,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城市化、工业化的强劲动能,但也因此造成了留守儿童现象。在广大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县城和城镇,在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些相对落后的地方,大量儿童在没有父母陪伴的情况下,跟着祖父辈等长辈长大。

  很多孩子长时期甚至几年见不到自己的父母,被抛弃感十分明显,这必然会使得相当一部分孩子在人格形成、健全成长的过程中受到影响;等到他们(她们)为人父母时,将使得再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可能出现更为显著的偏差。

  没有与孩子一起生活,也不利于稳固年轻夫妻的关系。近年来国内外社会学、人类学的相关研究均证明,与孩子分离,会加速夫妻之间的关系疏离,导致彼此不忠贞,更可能诱发婚姻破裂——这方面的后果,又会再度加深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困境,带来更高几率的青少年婚前怀孕和青少年犯罪等问题。

  教育专家、美国波士顿大学国际教育发展硕士和教育管理与政策博士杨敏所著的《儿童保护:美国经验及其启示》一书,深入研究了美国二战之后特别是20世纪60-70年代强化政府社会职能,并调动社会机构、企业等各方面的有效力量,共同致力于儿童保护、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平等权利等方面的历程,归结出了对于我国现阶段强化儿童保护具有现实意义的若干经验。

  美国的儿童保护经验,首先表现为对于违反保护原则的行为的惩戒,以及对应建立起的完善预防体系。书中引述了多位在美居住、旅行的中国人(华人)母亲的口述故事,归结起来,在美国,监护人特别是母亲如果将低幼孩子单独搁在家里,或是搁在车上(无论后果如何,无论任何理由,无论搁置时间长短),一旦被警察或其他平民发现,都难逃保护机构追责。在19世纪晚期,美国民间就出现了倡导实现儿童保护和福利的社会运动,到了20世纪,逐渐完善了政府和司法机构的儿童保护专门部门。在美国,有专门的儿童局负责为抚养孩子有困难的家庭提供援助,督查并促进解决虐待和疏于照顾儿童的情况,为改善儿童保护法律和政策提供指导,跟踪儿童福利服务状况,等等。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各州和联邦国会都陆续通过了专门的预防儿童虐待的法案,保护儿童免受虐待、疏忽和性骚扰案件的法律体系逐渐成型。

  书中第三章介绍了美国的残障儿童教育政策经验。应当说,这方面的保护政策起步较晚,1975年,美国才颁发了相应的法案,这是因为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中期,优生论催生的种族歧视观念,曾导致美国政界和大众长期拒绝赋予残障儿童等特殊弱势群体以关爱。而今,美国出台了针对了残障学生的免费教育及配套服务政策,并鼓励各州和地方学区主动为残障学生提供专门服务,对于履行较好的地方给予奖励,体现出“理念先行,不计成本”的特点。

  20世纪60年代,拥有超高人气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后,继任总统约翰逊开始将肯尼迪生前倡导的社会福利和建设政策大幅度地推进,这其中就包括为贫困孩子提供教育保障,很大程度上弥合了美国建国以来就突出存在的贫富差距所导致的教育不公平(起点不公)。《儿童保护:美国经验及其启示》书作者在介绍美国的这方面政策经验时,语气沉重地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教育方面最大的失误,就是坐视了数量惊人的农村儿童留守,这将(已经)造就几代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相关的代价最终将由整个社会来承担。

  《儿童保护:美国经验及其启示》一书还介绍了美国儿童保护的其他相关方面的经验,例如,美国各级各类学校之中,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和活动方式;美国社会各界对编制适宜儿童阅读的读物的重视;政府、社会机构、创意机构、媒体企业协力制作能够丰富儿童生活,具有教育意义但又不会流于说教的电视节目的经验,具有显著的借鉴价值。

  文/常龙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