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7年以来,鄂温克旗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表现出连年持平的态势。2017年受理101件,审结85件,其中判决结案53件;2018年受理111件,审结100件,判决结案56件;2019年受理109件,审结104件,判决结案54件,该类案件判决率在60%左右,剩余结案方式主要为撤诉和调解。经对上述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存在四方面问题:

  一是涉案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交通法规意识比较淡薄,无视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了解有限,漠视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受无酒不欢和劝人喝酒等酒文化的影响,导致酒驾和醉驾案件居高不下。

  二是行政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场销售与行政管理部门未能有效、全部衔接,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未登记上牌即上路行驶的现象尤为突出,该类驾驶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亦未参加驾驶技能培训,或者尚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安全驾驶意识较差和驾驶水平较低,易导致事故频发。

  三是部分车主和司机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货运车主和司机规避交通法规,违反安全交通规则,超速、超载、长时间疲劳驾驶,容易出现事故;甚至有部分车主为减少车辆保养、维修费用,不定期保养、维修,导致车辆安全系数低,行驶安全没有保障,在路途中常出现事故。

  四是机动车辆激增。私家汽车、摩托车、电瓶车等已逐步成为普通消费品进入百姓的生活,成为民众不可或缺的出行交通工具之一,甚至部分人的必备交通工具。车辆急剧增多给道路交通增加了压力,也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

  对此,鄂温克旗法院建议:一是规范和完善驾驶培训和考试。要严把驾校准入关,严格驾校培训,严把考核考试关。二是加强交通执法力度。优化警力配置,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排查隐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四是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的力度,认真研判,把控好机动车增加的速度,使之与当地现有的道路状况相匹配。五是推广和完善交强险及其他商业保险。通过加大推广和完善的力度,让群众树立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增强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六是建立健全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引入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促使当事人自愿主动履行义务,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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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稿:韩冰、萨础拉

  原标题:《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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