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学原创打击网络抄袭

      【代表委员建言录】

   

      当前,网络小说已成为抄袭重灾区,部分网络小说作者甚至借助“写作软件”进行所谓的“创作”。用户可以利用写作软件,通过简单的“关键词”指令,迅速自动生成小说具体情节、场景、人物服饰、心理活动等,相关语句、段落甚至剧情主要通过对数据库中的文学作品内容进行部分提取、复制以及拼凑完成。

   

      针对“抄袭软件”泛滥的行为,我建议:

   

      第一,国家版权局应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及时就相关侵权且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第二,公安部门与国家版权局应该重点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第三,文化部、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

   

      第四,网监部门应当就此责成文学网站、涉嫌销售“抄袭软件”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自审、自查、自纠,从根源上杜绝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报记者韩业庭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