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井盖业主负责制 “吃人”井盖有人管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通讯员余洋、穗府研报道:广州的“吃人”井盖即将结束“多方所有,缺乏管理”的乱象。昨天召开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就管好沙井盖一事再次强调:井盖设施的管理,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城市的总体形象,事关城市文明程度,必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形成预防机制。要强调业主负责制,谁建的井盖,属于谁的井盖,谁负责维护,出了问题和事故,谁负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市城管委负责全市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的协调、监管和考核;井盖设施权属单位是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井盖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和改造等维护管理工作。多家管线权属单位共同使用同一井盖设施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有各类井盖设施约100万个,主要属于通讯类、供水类、排(污)水类、燃气类、供电类、省(市)有线电视、供热、监控设施等八个主要行业、数十家权属单位及众多使用单位。《办法》旨在强化权属单位负责、政府监督原则;进一步明确井盖设施权属单位维护管理的责任;明确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范井盖设施缺损处置要求;明确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设置处罚和问责。

  会议强调,加强管理义不容辞。目前,全市地下管道纵横交错,近百万个井盖设施遍布大街小巷,一旦井盖设施缺失,将形成无数令人防不胜防的暗箱和陷阱。井盖设施的管理,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城市的总体形象,事关城市文明程度。对此,加强监管、履行职责、确保市民群众利益和生活安全,政府责无旁贷;明晰责任刻不容缓。长期以来,城市井盖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不够明晰,井盖设施管养维护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健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从源头上形成预防机制;狠抓落实时不我待。要强调业主负责制,谁建的井盖,属于谁的井盖,谁负责维护,出了问题和事故,谁负法律责任;要强调属地政府责任,各级政府有责任监督井盖设施业主履行维护职责,确保井盖设施发挥应有的服务功能。会议要求,在沙井盖的管理上要做到四个到位:任务明确到位,责任分解明确到位,检查考核到位,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