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7号)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督办〔2017〕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通知》(内教督函〔2020〕5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组,于2020年5月至10月对全市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全面的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幼儿园45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74所;民办幼儿园276所。在园幼儿总数为71505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35711人;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35794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人数23425人)。幼儿园专任教师5631名。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108%。

  二、各旗县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完成情况

  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中的194个评估要素,在各旗县区完成辖区内2018年至2020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三年计划的基础上,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导组,通过听、查、看、当场附分的办法,对各旗县区抽样幼儿园进行实地督评。督评结果良好,九个旗县区的自评和督评率均达到100%,市级复评率达到87.8%,完成了2018--2020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三年任务。

  (一)办园条件得到改善

  1.依法办园。全市公办园和有证民办园办园资质齐全,办园行为规范。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无证幼儿园进行了取缔。

  2.规划合理。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程》《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规定(试行)》的要求,我市幼儿园建筑布局合理,均设置在安全区域,幼儿生活用房和活动用房日照充足、排水通畅符国家合标准,无危房,周边无安全隐患。园内绿化、美化、亮化良好。

  3.设施完善。园内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玩教具、游戏材料、户外活动器械、饮水设备。区角设置数量、幼儿图书数量和种类基本满足园所需要。园内监控基本达到全覆盖,安全设施状况良好。幼儿园教育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施设备较为齐全。

  (二)安全卫生工作管理规范

  1.明确职责,落实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是各级各类幼儿园成立了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二是实行幼儿体检后入园制度,并且每年对在园幼儿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三是加强幼儿园安保工作,市四区公办园完成铁甲护卫配备,县级幼儿园及民办园都配备了专职保安,且防护器械齐全。四是各园所按照学期计划开展安全教育课,安全自护教育内容贯穿班级教育教学活动。五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演练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五是有证园为幼儿购买校方责任险率为100%。

  2.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健康防疫工作。一是全市各幼儿园认真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原因,对疫情防控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以确保幼儿园顺利开园做准备。二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学复课后口罩佩戴和防护物资供应要求,市教育局为各幼儿园调配消毒液、优质口罩、体温枪等物资。各幼儿园还通过自行购买、各方捐赠等方式筹措开学复课所需防护、消杀物资,为确保顺利开园复课做好准备。三是幼儿园均成立膳食委员会,定点采购,制定食谱,合理搭配营养,食品种类多样化,按规定进行留样并有记录。四是各园所注重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坚持早操活动,每日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三)保教水平不断提升

  1.教育内容形式多样。在幼儿一日生活中注重幼儿的直接感受和亲身体验,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的基础上,做到集体、小组和自由活动多种形式相结合,认真开展五大领域为主体的教育活动。

  2.教育环境人文化。以幼儿为主体努力开拓幼儿活动空间,丰富区角活动内容。以教师指导为主,幼儿积极参与进行环境创设。幼儿在园情绪良好,师幼关系融洽和谐。

  3.家园形成保教合力。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设立“家园联系栏”,建立班级微信群,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家园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四)教职工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1.全市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了园务会和家长委员会,建立了教职工大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职工大会。

  2.强化人员配备。全市公办幼儿园园长学历达标达到100%,专业教师基本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教师、炊事员基本符合岗位要求。保安人员均配备铁甲护卫,专业性强,装备齐全。

  3.强化业务培训。公办园全部建立教研制度,教研形式多样,并开展校本教研活动。通过观摩评比、结对交流,进一步提升理论素养,提高专业水平。民办幼儿园制定了教研活动制度,通过教研活动基本能够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各园以党员活动、家长问卷、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规范师德师风。每学期与教职工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内部管理日趋规范

  1.幼儿园各项制度健全。大部分园所能够制定与本园情况相适宜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办幼儿园能充分发挥园务委员会、工会、党支部等各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办园行为。

  2.财务管理规范,大部分幼儿园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类账目比较规范,收费公示,做到专款专用。

  三、幼儿园办园行为存在问题

  (一)办园条件需加大改善力度

  1.部分民办园由于租用民房或利用自家住宅房办园,所以园舍建设不符合办园标准。室内活动空间和户外活动场地达不到幼儿人均用地面积以及采光、通风要求。

  2.部分民办园玩教具、游戏材料不足,缺少自制玩教具,区角数量不足,幼儿图书种类和数量不达标。

  (二)安全卫生存在一定隐患

  1.部分幼儿园安全卫生制度操作性不强,未能定期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逃生、地震、防火等演练项目不全,安全教育未形成常态化。部分幼儿园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逃生通道堆有杂物不畅通。

  (三)保教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1.个别民办幼儿园一日活动安排不够合理,活动形式单一。欠缺整体教育教学计划,并且缺乏可操作性、趣味性、能动性。

  2.一些民办幼儿园区角设置少,课程操作性不强,存在小学化现象。

  (四)教职工队伍建设有待完善

  1.公办园教师短缺,专任教师配备不足,保育教师、保健医、炊事员配备不达标。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普遍薄弱,部分幼儿园达不到“两教一保”要求,尤其是农村园配备不足问题突出。

  2.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未能达到同工同酬。部分幼儿园没有与教师鉴定教职工聘用劳动合同,没有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造成幼儿教师流动性大,队伍稳定性差。

  (五)内部管理有待精细化

  部分民办幼儿园管理机制不健全,考核细则不具体,工作计划不全、不规范、操作性不强,幼儿园档案不规范。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坚持公民办园并举,继续推进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民办幼儿园加大园舍建设投入,配齐配足玩教具、图书、活动器械,有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创设适合幼儿的教育环境。努力提升幼儿园总体办园水平。对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查漏补缺,积极进行整改落实。

  (二)构建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各类安全管理,将安全教育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当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指导,为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保障。

  (三)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水平。规范幼儿园教育教学行为,扎实园本教研,杜绝幼儿园小学化。

  (四)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加大新入职教师培训力度,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培养一批立足本职专业过硬的学前教师队伍。

  (五)持续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清理整顿。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对无证幼儿园“批、停、关”工作要求,联合工商、公安、综治、安监、卫健委等部门,加强对无证园的监管。旗县区教育局负责对监管对象加强指导和培训,其他相关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对监管对象加强督查,对不规范的无证民办幼儿园通过限时整改,适时验收的办法进行清理整顿,对符合要求的由教育部门审批转为有证园,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

  (六)坚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进行常规督导,重点加强对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监督,提高我市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呼和浩特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