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民法-法人的分类(12.14)

  【导语】

  天津中公教育助力考生朋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下面是天津中公法考网为各位带来的法考模拟题,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一、单项选择题

  1.李某出资1亿元设立名为“学基金”的基金会法人,章程规定“学基金”以经营所得利润资助、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章程还规定李某的妻子陈某担任理事长,李某、陈某任理事。关于“学基金”的法律属性,下列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学基金”属于非营利法人

  B.“学基金”属于财团法人

  C.“学基金”属于社会团体法人

  D.“学基金”属于社团法人

  参考答案

  1、【考点】法人的分类

  【难度】★★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七十六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所谓的“营利”,重在强调设立法人的目的在于“为其成员营利”,而不是将其所获利益分配给成员。《民法总则》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公益法人并非不能从事营利活动,而是不能以将营利分配给成员为设立法人的目的。据此,“学基金”属于公益法人。A项正确,不当选。

  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目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私法人。基金会组织、慈善组织、寺院为财团法人。B项正确,不当选。

  《民法总则》第九十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有工会、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在中国,基金会法人属于社会团体法人。C项正确,不当选。

  社团法人是指以人的集合为基础成立的私法人。公司、企业、合作社、各种协会、学会都是社团法人。“学基金”属于财团法人,不是社团法人。D项错误,当选。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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