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 甘肃省将启用新版“母婴三证”

  央广网兰州12月13日消息  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母婴三证”,旧版“母婴三证”的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昨日,省卫生厅发文要求各市州卫生局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下发至所有管理和签发机构。

  省卫生厅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母婴三证”,即《出生医学证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由省妇幼保健院分发至各市州卫生局,各市州卫生局再分发至辖区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机构;新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保管,各市州卫生局需要时再申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运送到各市州卫生局后,务必于12月25日前下发至所有管理和签发机构。

  旧版“母婴三证”的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未签发完的证件按废证处理,不得延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旧版“母婴三证”进行认真清理和严格登记(包括编号、数量),在证件上标识作废后,统一将《出生医学证明》逐级报至省妇幼保健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逐级报至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由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集中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首席记者金奉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