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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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曲折过程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的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的奋斗目标,同时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它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相并列。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29年(1949—1978)不可能有这样的提法。改革开放的30多年,前24年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提法。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虽然明确宣告“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正了过去“从属”或“有益的补充”等提法,但是并没有确认“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直到新中国成立53年之后的2002年,历经无数次否定之否定,才正式确认“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一经过53年的是非曲直才确立的认识,确实来之不易。应该说,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思想上的一大进步,也是对全人类进步事业的一次伟大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对非公有经济曾经在一个不短的时期内有过不正确对待的历史。

  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曾经提出,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中国应该让资本主义有一个“广大的发展”。即使后来在1953年的《毛泽东选集》中编入此文时修改为“必要的发展”,那也总还是要允许发展的。这一正确论断十分切合国情,颇具中国特色,曾经吸引了相当多的开明资本家参加了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

  关于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国共产党原来认为,先经过一段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发展,待条件成熟,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进入社会主义。直到1950年,毛泽东、刘少奇和其他中共领导人还是持这种观点。例如,毛泽东1950年6月23日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就说过,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和农业社会化,“还是在遥远的将来”。但到1952年,毛泽东的观点变了。他提出批判“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急于宣布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宣称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要推进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即个体农业、个体手工业和私人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要求在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不再是要等到“遥远的将来”才向社会主义过渡。

  为什么1952年毛泽东突然改变了对非公有经济的政策?主要是因为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一些超出毛泽东原来预计的变化:一是抗美援朝的战局基本稳定,大规模的土改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奇迹般地提前完成。二是国营工业和私营工商业产值比重的变化,超出了原来的预期。国营比重由1949年的43.8%迅速上升到1952年的67.3%,超过了私营。三是经过“五反”,毛泽东在对私政策的“限制”、“利用”之外,又加上了“改造”,开始把私营工商业纳入接受国营经济领导的轨道,出现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四是国际上1952年斯大林发表了《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设计了一整套产品经济模式,把取消商品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标志。这一产品经济模式,诱惑了几乎整整一代带有“左”倾思想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人,试图提前改变所有制结构、提前实现“产品经济”,即取消商品经济的各种尝试。毕竟提前宣告实现了社会主义是一件多么豪迈、激情而又十分诱人的创举。“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毛泽东改变了原来的设想,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了一场“向左转”的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后紧接着就在1956年敲锣打鼓地实行“全面公私合营”,1958年全面人民公社化。再以后是十年“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史无前例地批判资产阶级,批判修正主义。这个时期,“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喧嚣一时,连农民的自留地都被说成是“资本主义的尾巴”,就不用再说城市的个体户和私营工商业了。这是非公有经济在中国几乎濒于覆灭的时期。

  直到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才稍许扭转了对非公有经济的过左认识。1978—1979年从城市下放到农村锻炼的知识青年大批返城。知青总数有1 700万人,相当于当时城市人口的1/10。当时讳言失业,有人创造了一个新名词——“待业青年”,总算留点面子。怎么解决这么多人的就业?问题是长时期地强调全民所有,集体经济还要向国营经济过渡,对个体经济更是压制和鄙视,就业范围很窄。国营工业招工有限制,父母提前退休让子女上岗顶替,人数也有限,游荡的知青越来越多。民以食为天。于是,大街小巷,冒出了一大批城镇个体户:修车、修鞋、补锅、照相、缝衣、开小吃摊铺等等,正是这股知青返城大潮催生了中国的个体私营经济。1979年薛暮桥写文章呼吁,要准许搞个体劳动,广开就业门路。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纪念国庆30周年的讲话中,承认“目前在有限范围内继续存在的城乡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和补充”。1978年年底统计,全国城镇个体户有14万人,1979年发展到31万人,1980年又增加到80.6万人。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把个体经济上升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自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在邓小平的指引下,经过理论界的努力探索和创新,人们逐步恢复了新民主主义阶段对非公有经济的正确认识,但是并没有沿用“新民主主义阶段”的提法,而是在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这是党的文件第一次出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它为以后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留出了广阔的空间。后来,在1982年的十二大报告、1986年9月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和1987年1月的政治局会议决定中都曾有过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简略提法。但直到六年之后的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才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党的基本路线作了比较完整和详尽的论述。以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的报告,则有了更大的发展。

  但是应当承认,中国在“左”倾思潮的长期影响下,人们对非公有经济总还是存在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惯性。即使在1981年国务院发布政策规定,认可了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在人们心目中个体经济仍然没有地位。个体私营企业常常要戴着“红帽子”寄身于“集体”名下,并常常经受诸多“盘剥”。后来,1982年的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承认了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是从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1982年的五届全国人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第一次承认了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认定我国现在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承认“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活跃市场,扩大就业,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生活需求,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但时隔不久,1989—1990年“左”倾思潮再度干扰,有人重新提出要“问一问姓资姓社”,个体私营等非公有经济再次遭受挫折。到1989年年底,私营企业从1988年的20万家减少了50%,剩下大约9.6万家;个体户减少到1 234.3万户,从业人员减少到1 943.6万人,分别比1988年下降了15%和15.7%。

  扭转乾坤的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接着中共十四大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宣布“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的方针。私营企业从1990年的9万多户,一下子猛增到23.8万户。这时,个体经济蓬勃发展,国企产权改革也在进行,改革的锋芒指向了所有制。但是“左”派并不死心,1995—1997年间再次提出“姓公姓私”的争论。“左”派人物忧心忡忡,认为“中国已经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私营经济的比重超过一定的度,就会对我国经济的性质产生严重的影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明确宣告“非公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报告更进一步明确提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过去在传统观念影响下只把非公有经济视作社会主义的“从属”或“有益的补充”的提法是一种重大突破,而且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它与“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相并列,第一次从政治上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落实了政策。这一精神后来又经中共十七大重申,并且写进宪法。新的宪法把包括民营企业家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确定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的出台,则一度被视为民营经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但是在2004—2005年间又爆发了由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就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质疑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为发端,迅速发展为涉及面很广的质疑整个中国改革开放方向的“第三次改革大争论”。实际上这是一股借所谓的批判新自由主义来否定改革、反对改革的思潮。当然,这成不了气候,这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回顾这段历史,它说明,一切排斥、限制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举措,都是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过左行为,是一种“左”倾幼稚病的表现;而发展非公有经济决非一时的权宜措施,它将在一个很长时期,至少上百年时间,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长期方针。

  在中共十六大之后,非公有经济获得迅速的发展。一是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到2006年年底,全国私营企业达到498.1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57.4%,比2002年增加254.6万户,增长104.6%;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 595.6万户,比2002年增加218.1万户,增长9.2%。二是注册资金快速增长。2006年私营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7.6万亿元,比2002年增加5.12万亿元,增长了206.5%;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资金总额为6 468.8亿元,比2002年增加2 686.5亿元,增长71%。三是就业人数再创新高。2006年全国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总数为6 586.3万人,比2002年增加3 606.8万人,增长111.1%;投资者人数1 271.7万人,增加648.9万人,增长104.2%;雇工人数5 314.6万人,比2002年增加2 586.1万人,增长90.7%;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5 159.7万人,比2002年增加416.8万人,增长8.8%。四是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6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09 87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投资67 938亿元,比2002年增加46 766亿元,增长220.9%,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61.8%,比2002年提高13.1个百分点。五是进出口总额高速增长。据海关总署统计,到2006年年底,全国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为3 076.5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4.8倍,占全国进出口的比重为17.5%,比2002年提高8.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额为2 139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5.5倍。2006年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民营企业总数达到了10万家,比2002年增长了5.3倍。

  据2008年12月8日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报道,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在中国企业发展论坛上介绍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据不完全统计,广义的民营经济已经占中国GDP的65%,中国经济增量的70%~80%来自非公经济。在就业方面,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最广泛的渠道,占全国的75%。

  2009年1月19日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 “全国工商联新春招待会”上的讲话称:2008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民营经济纵向比较,同全国整体经济走势一样,受到了巨大冲击,但横向比较,仍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民营经济增长的情况是:

  ——私营企业数量继续增长,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截至2008年9月,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643.28万户,较2007年年底增长6.67%;注册资金达到11.26万亿元,较2007年年底增长19.97%。

  ——民营经济投资仍以较快速度增长。截至2008年11月,全国私营企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42万亿元,增长34.9%,高于全国8.1个百分点。

  ——民营工业相对快速增长。截至2008年11月,全国私营工业企业同比增长20.8%,高于全国7.1个百分点。

  ——民营企业进出口持续增加。截至2008年10月,全国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完成3 743.6亿美元,同比增长33.5%,高于全国9.1个百分点。

  附带说说,我国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的兴起,曾经具有多种模式,这同某个地域的自然区位环境、历史环境、文化传统、市场条件和政策制度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人们常说到的有温州模式、苏南模式和珠江模式。一般来说,温州模式是指以发展个私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因为温州地方在改革开放前,社队企业很少,人均土地也很少,本身有一个个人经商的传统,一当政府控制稍弱的时候,个人经商的文化优势就出现了。其主要特点是以家庭工业和专业化市场的方式发展非农产业,从而形成小商品、大市场的发展格局。 苏南模式是指以发展乡镇集体企业为主的地方发展模式,人们有时候也把它称作“地方政府公司主义”。苏南同温州正好相反,改革开放之前,社队企业就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上海、南京等城市的交通便利。80年代推行价格双轨制,苏南正好利用这个空间发展了很多乡镇集体企业。珠江模式主要指通过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利用外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的城市,即使原来是国企或集体经济,本来也多是依靠出口的外向型经济。改革开放后经济转型,一部分转为民营企业,一部分转为利用外资“三来一补”,即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为主要内容的加工贸易。这又是同广东毗邻港澳和本来就是外向型经济为主又具有劳动力优势的条件,有很大的关系。一般认为,珠江模式是城市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利用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以其独特的地理区位、土地和劳动力等优势,与外来资源相结合,创造了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外向型快速工业化经济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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