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7方面!黔南州发布普惠托育政府支持政策清单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一、土地、规划政策
(一)允许教育、医卫、福利、商服等用地类别用于发展托育服务,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指标,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
(二)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托育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对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托育用地,以有偿使用方式予以保障,其有偿使用底价按教育、医卫、福利等用地评估价评估后确定。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抵押,在符合不改变土地用途等相关规定下,若原企业退出,可由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托育企业承担。
(三)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四)创造条件允许在不调整规划的情况下,由企业利用城镇现有闲置且符合卫生、防护等标准的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涉及到土地手续的,可先建设后变更土地使用性质。
二、报批建设政策
(一)依法简化社区托育服务登记备案程序,建立多部门开办手续一站式办理的绿色通道,切实缩短企业办证时间。
(二)对于托育企业开展连锁化、专业化服务的,在协议明确范围内开设单个服务实体,在登记部门实行备案制,不再单独报批,可合并到总公司统一纳税。
三、人才支持政策
(一)推进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培育相关管理、技术技能型应用人才。
(二)将托育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把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当地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卫生、消防等支持政策
(一)卫生健康部门及其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进行管理和医疗、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防控等技术指导,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支持。托育机构可作为儿科等相关医护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长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护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作为评分条件使用。
(二)做好托育机构消防审批服务,建立工作机制,对试点项目采用一事一议,提高审批效能。
五、普惠托育服务价格
按照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具备招标条件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水平;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与企业通过协商确定价格水平。
六、监督管理政策
建立项目长期跟踪监管机制,原则上要确保支持项目长期可持续运营。因故确需退出的,应由其他托育机构承接。
七、财税补贴政策
(一)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自选项”)
(二)将托育从业人员相关技能培训项目列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自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