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34】深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责任田”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
深耕未成年人权益“责任田”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
——天等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综述
翻开历史的画卷,一项项荣誉映入眼帘,“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四批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第五批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广西‘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赶考之路上,天等法院用行动书写大石山区少年司法的高分“答卷”。
天等法院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践行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在民事审判中,创新推出司法特色服务“三留守”,全面加强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在普法宣传工作中,精准对接青少年司法需求,全力提供法律知识补给,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田”,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火墙”。
坚持惩教结合,以柔性审判促进涉少案件质效提升
天等法院坚持将少年审判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将“包容宽容但不纵容”的精神和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涉少案件审判工作中。成立少年法庭集中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选取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干警充实到少年法庭审判团队,配齐配强少年审判队伍。
少年法庭采用圆桌审判的方式,避免未成人产生紧张、对立的情绪,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对庭审产生的恐惧和抵触心理。在个案审理中,坚持寓教于审,通过庭审中的法庭教育、判决书中的法官寄语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通过柔性审判取得惩、教融合的刚性效果。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走上正途。2016年以来,天等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7件31人,开展涉未成年人案件判后回访帮教工作40人次。
写好 “特”字大文章,创新开展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
天等法院立足外出务工人员多,留守群体数量庞大,留守人员司法需求增多的实际,挂牌成立全区首个“服务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巡回法庭”,联合龙茗人民法庭、进结人民法庭、向都人民法庭,形成“1+3”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工作大格局,实现特色司法服务全覆盖,2016年以来,受理涉“三留守”案件3298件。
天等法院致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与特色司法服务“三留守”深度融合,聚焦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最大限度降低离婚纠纷等家事纠纷案件对留守儿童的负面影响。在家事审判工作中,依个案实际,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向有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2016年以来,该院对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予以训诫13次,发布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份,依法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1件。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
青少年法治教育关乎青少年的品德塑造和人格养成,关系社会法治水平和法治素养的提升。天等法院充分认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形式多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邀请青少年走进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青少年观摩庭审,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等方式,结合青少年的司法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禁毒等主题宣传,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在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改变以往重传输、轻引导,重知识,轻实践的传统方式,通过开展模拟庭审,以体验式教学助推青少年将法治知识内化为法治意识。目前,天等法院派出6名员额法官兼任各中小学校校外法治副校长,2016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进校园48次,举办公众开放日6次,开展模拟庭审12次。
文、编 、初审| 吕艳珍
二审 | 韦卫华
三审 | 农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