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这里的寒假放假时间出炉!!!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22〕47号)和《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 672)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及放假、收假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一、二年级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三至六年级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9—30日;七、八年级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7—30日;九年级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9—11日;普通高中三年级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7—28日、高中一年级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9—10日、高中二年级考试时间为1月11—12日。

  (二)放假时间:县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附设幼儿班学生于2022年12月16日放假,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于2022年12月25日前放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于2022年12月28日质量监测结束后放假,三至八年级学生于2022年12月31日放假;九年级学生于2023年1月11日质量监测结束后放假;普通高中学生于2023年1月13日放假。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小学教师于2023年1月10日放假;初中、高中教师于2023年1月15日前放假;县六中按学校提交的收、放假请示批示要求执行。

  (三)收假时间:高中三年级学生于2023年2月5日收假上课;九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于2023年2月12日收假上课;一至八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县职业高级中学学生于2023年2月27日收假上课。教职工收假时间应在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收假前3天收假,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学生收假准备工作。

  二、放假前和假期工作要求

  (一)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各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监测领导小组,强化考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确保期末教学质量监测顺利进行。要认真组织评卷工作,合理安排评卷时间,确保评卷质量,及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开展教职工学习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安排1—2天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战略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引导广大教职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研究部署寒假期间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增强教职工法纪意识,维护教师队伍良好形象。

  (三)抓住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假期各项工作。放假前,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安排学生安全有序离校。假期间,督促师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防护措施,落实自己是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前往高风险区域。安排好假期“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学生带动家长养成健康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要加大“控辍保学”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摸清辍学风险对象,紧盯春节前、后关键时间节点,强化学生跟踪管理。开学后,要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及时组织劝返。要对过去一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科学谋划安排新学年工作,分别于2023年1月10日、3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电子版材料报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方余,电话:15891910439,QQ:3204261594)

  (四)落实“双减”政策,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各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假期期间组织学生补课,严禁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课。要加强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与监管,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招生、违法办班、违法教学等行为要及时处置。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假期值班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安排好假期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各学校值班安排表请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周林建,电话:18987638294,QQ:260815499)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13日

  来源:砚山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