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安排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和《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天商宝德人〔2021〕26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自主评审:符合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中级、高级职称任职条件,拟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社会化评审:符合其他辅系列中级、高级职称任职条件,拟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在学院工作满1年且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受到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评审方式:

  自主评审采用线上填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由学院自主评审评委会专家进行评审。

  社会化评审采用线上填报,线下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审核,由学院评议推荐后线上提交至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

  三、评审程序

  申报人通过人社局线上系统进行填写申报。(填写说明见附件4)

  系统名称: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网址为: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

  (一)自主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27日-11日6日)

  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提交,线上初次提交截止时间至11月6日,同时准备线下提交的各项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相关部门审核印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论文扫描封面、目录、有关论文正文页、封底,代表作鉴定结果随相应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扫描件一同上传;著作教材可扫描封面、扉页、封底、出版社字数证明,内容可上传出版社出版前终版电子版),确保提交的佐证材料与线下提交的纸质材料完全相符。

  2、审核组初审申报人材料(11月7日-11月9日)

  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审核组负责对推荐人选的教学、科研、论文、学历( 学位)、任职时间等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3、部门推荐组组织推荐、报送工作(11月10日-11月28日)

  申报人向所在部门推荐组提交申报材料(11月10日-11月11日)。部门推荐组公开展示申报人员材料三个工作日(11月14日-11月16日)。

  部门推荐组组织推荐工作(11月17日-11月18日),每个推荐组成员不少于5人。各教学单位推荐组由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综合推荐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

  个人线上修改提交截止时间至11月20日。

  部门推荐组在部门公开位置公示推荐结果(11月21日-11月27日)。经公示七天无异议后,部门推荐组向审核组报送本部门通过推荐的申报人材料和基层单位推荐过程材料(附件1)(11月28日)。

  4、审核组复审材料并公开展示(地点:人力资源部)(11月28日-12月2日)

  5、学科组召开评审会议(12月6日)

  6、学院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12月8日)

  7、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市教委职称办(12月9日-12月16日)

  (二)社会化评审程序

  1、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各系列具体时间根据系统中各评委会通知),按要求在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日期前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线上提交至学院。

  2、线上提交当日同时提交线下申报材料至学院审核组,审核组提交至学院其他辅系列职称推荐工作小组,经初评通过后报送天津市相应系列评委会进行评审。

  四、线下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报人根据下列要求准备线下申报材料。如参加社会化评审,下列第5条业绩材料依据该系列评审条件所列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1、“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两个订书钉(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使用鱼尾夹装订)。不接受任何非系统生成和打印的表格,基层单位在“用人单位推荐及公示意见处”填写投票结果并盖章签字,确保打印评审表内容与申报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填写内容一致)。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简介》(附件2)一式3份,使用A3复印纸扩印。需由教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3、述职报告:对照相应系列、相应级别的评审条件,按学历资历条件、业务条件和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逐项、逐条对应,实事求是地写清楚本人符合条件的哪一条,不要使用描述性语言,以写实性手法,突出本人符合或超过评审条件的具体实绩。(述职报告不得超1500字)

  4、业务考绩档案

  (1)本人各类证书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附教育部留学认证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现职称证书、获奖和培训证书(申报表中所列项目均需提交)。原件同时需提交到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2)近五年的考核、生评教汇总表、教学工作情况表(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盖章,生评教由系部打印盖章,教学工作情况由教务部审核盖章)。

  (3)青年教师学生工作经历证明(学工部出具)

  (4)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附件3)

  (5)继续教育证书(人力资源部审核盖章)

  5、业绩成果、论文著作

  (1)科研项目要求有立项书、结项报告和成果鉴定书等,如属于项目过程中变更人员,需提交项目人员变更证明。

  (2)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原件(代表作需提供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

  (3)任现职以来发表著作原件(需提供参编内容及字数证明,加盖出版社公章)。

  (4)报送论文、著作的数量要求:正常申报的最多不得超过8篇或部(论文和著作合并计算),破格申报的最多不得超过10篇(部);科研成果最多不得超过6项。

  7、装订要求:业务考绩材料用中号鱼尾夹进行装订,每个科研成果材料封装成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业务考绩档案、业绩成果档案、论文著作档案分别装入文件袋中,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可将业绩和论文装入一个文件袋,文件袋目录见附件2。各类附件表格、目录内填写内容均需打印。

  附件:

  1、基层单位过程材料模板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简介、考核生评教结果汇总表、教学工作情况表、档案目录模板

  3、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

  4、职称信息系统个人填写说明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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