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及学考选考网上报名及相关安排看这里!

  原标题:2023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及学考选考网上报名及相关安排看这里!

  

  根据《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精神,现将宁波市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及方法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22年11月1日9:00至10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职单独考试报名办法具体请查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4.宁波市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到就读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到原毕业中学办理报名手续(需向所在学校领取考生号及密码)。

  5.报考警察学院 、公安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6.报考高职单独考试“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报名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7.在宁波市外学校就读或毕业的,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生上传就读学校应届毕业证明并盖章)。

  8.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务必及时按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

  9.报考职教师资学校单考单招、聋哑考生学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学校单考单招等类型的考生须联系宁波市教育考试院,获取考生号后在网上报名。

  二

  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 须在 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再次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①文化课:每人每课次40元;②美术、音乐统考:160元;③体育术科、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招生考生测试费各160元。

  2.单独考试招生收费标准:每人每课次40元。

  三

  其他注意事项

  1.符合高考政策加分、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材料,或自2023年1月10日至4月30日向有关受理机构递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2 .残疾考生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符合条件者需在高考报名系统里提交考试便利申请并按规定上交相关疾病证明材料。

  3 .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于考试前3天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相关通知。

  4 .考试及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摘录》、《考场规则》等材料,诚信应考,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杜绝延时答题、旁窥、夹带资料等违规行为。充分估计赴考时间,特别要注意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停止进场的时间,以免误考。

  (2)高考成绩发布后,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打印高考成绩单。若对考试成绩有较大疑问,考生本人可在成绩查询之日起两天内凭《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报名点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4)填报志愿期间,考生若遗忘密码,凭《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及时到报名点重置处理。

  5 .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务必正确并保持联系畅通,以免耽误高考相关事宜;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责任自负。

  6 .考生必须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浙江考试”、“宁波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关注和了解有关高校招生工作信息。

  7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浙江省与宁波市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并及时登录官网查看省、市教育考试机构关于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1月学考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报名对象

  1.选考

  报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

  报名对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高三学生和社会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

  2.学考

  报考科目:思想政治、物理。

  报名对象:2021级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6-8日,详见如下表。

  

  三、考试报名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

  1

  网上信息输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社会考生请根据自己户籍所在区(市、县)选择报名点,其中现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东钱湖)的社会考生请选择“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生)”报名点。

  首次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残疾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需录入相应信息提出申请,具体办法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2

  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

  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在11月13日9:00至11月16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023年1月选考和学考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逾期(时)将不予办理。考试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进行考试信息确认或已进行考试信息确认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考费用

  学考科目收费按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20元(浙价费〔2013〕118号);高考、选考科目按高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浙价费〔2018〕33号)。

  五、其他

  1.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评定学业水平等级又可用于高考。

  2.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学考,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学考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学考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

  3.考生在报考选考前须获得相应科目的学考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要根据本人兴趣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每生限选考3科,每科最多报考2次。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

  4.社会人员可根据本人实情自行选择报考科目。

  5.考生须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6.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7.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会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1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文件规定,学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20元;高考外语及选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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