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考填报志愿有变动,认真阅读
今日开始填报志愿!石家庄2020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考生和家长注意!石家庄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公布!
今年石家庄中考志愿填报批次相较往年有变化:第一批次志愿设置相较往年新增了2个单列计划志愿,供新三区选择市区5所高中、主城区选择驻县省示范的考生填报,且这两个志愿在平行志愿前录取!被上述志愿录取后其他志愿不再录取。
详细情况请大家仔细阅读下方文件!内容来源于石家庄教育考试院官网
注意
石家庄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上午 9:00
石家庄2020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考试及阅卷
(一)考试
中考文化课考试,在省、市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本着“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各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县市区)具体负责考试的实施。
(二)阅卷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市中考文化科目继续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招委和市教育局组织,市考试院和市教科所分工实施、负责。中考各学科都严格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细则,保证阅卷尺度统一。采取多评、复评等措施,保证阅卷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以在初中学校查询成绩,也可以登陆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号查询。
(四)分数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分数复核,复核范围仅限主观题部分。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原初中学校填写《分数复核申请表》,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交所属县(市)、区招办。考生的分数复核工作由市教科所组织评卷专家按照评卷细则完成,结果由各县(市)区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招生计划
市属及主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省(部)属及外地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招收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省考试院下达。面向全市招生的市属及主城区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可在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以及《石家庄市2020年中考招生简章》中查询,各县(市)、矿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各县(市)、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凡未在公布计划之列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
三、招生管理
(一)主城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普通高中、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的新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考试院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及其它县(市)、矿区所辖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二)2020年主城区以外17个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经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后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民办普通高中凡招收石家庄市的生源,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三)报考3+4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和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河北省初中三年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范围
主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主城区和新三区(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部分考生;
市6中、12中、42中招收部分县(市)考生;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招收17个县(市)、区及部分主城区的考生。
根据《关于加快新三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字〔2020〕20号)的精神,2020年选择主城区5所直属高中(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在不减少主城区初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对新三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初中毕业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由新三区统筹使用。同时,为缓解主城区普通高中入学压力,从驻县市直属高中(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招生计划中,调剂相应招生指标,允许主城区初中毕业生报考。
民办普通高中根据市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2020年经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特殊班级录取名单和考生及家长签字盖章的纸介质材料务于8月3日前报中考科。
五、普通高中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建立和完善以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多元结构评价招生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分段录取,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按照排序只投最前面的一个志愿。
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1)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和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总成绩610分);(2)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各区招办报名的社会考生不进行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二)志愿填报(重要)
1.填报方式
主城区所有考生、其他县(市)区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3+4本科、五年制、3+2高职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以及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内考生,以远程网方式进行填报;考生可访问市教育考试院网址,按照网页提示进入中考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
各县(市)、矿区报考本县区属高中和职教中心的考生,按当地招办的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凭准考证号和密码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打印《志愿信息核对表》,交由考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志愿信息核对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妥善保存至当年年底。
在填报志愿期间,各县(市)、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为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避免考生因为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未能按时填报志愿的情况发生。
2.批次设置
提前批:3+4本科学校、河北师范大学(省属院校幼儿教师公费培养计划)。
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
第二批:非省级示范性高中。
第三批:3+2、五年制高职学校。
第四批: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3.各批次志愿设置
提前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3+4本科学校和河北师范大学任选一个填报)。
第一批:设置一个分配生志愿;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考生须有相应专业成绩且不得跨类填报);一个新三区单列计划志愿(考生可从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5所学校中选择一所);一个主城区单列计划志愿(考生可从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中选择一所);四个省级示范性高中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班以及部分民办普通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注意!!!
这里第一批次的志愿数量有调整!除了以前的分配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外,新增了下面2个志愿:
1.增加C志愿: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学单列计划对新三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招生,考生只能任意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2、增加D志愿: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单列计划对主城区招生,考生只能任意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3、考生被上述学校录取后,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后续平行志愿的录取。
4、一中、二中、二中西校区、十五中、二十四中录取新三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上述学校一统线下50分;正定中学、辛集中学、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录取市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527分。
本批次学校中所招的中外合作办学班、音体美特长生、音体美与书法专业班以及民办学校分别设有招生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
第二批:设置一个特长生或专业班志愿;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里自主选择填报四个志愿)。
第三批:设置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两个专业志愿。
第四批:设置一个学校志愿,两个专业志愿。
(三)录取办法
1.分段进行
录取工作按照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顺序分段进行。
提前批: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一批: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的总体情况,规划出各学校的统招生投档分数线,然后按照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分配生、特长生和单列计划生。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其中音乐、美术和书法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组织的全市统一测试成绩为准。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生、特长生、单列计划生录取之后进行。
第二批:特长生或专业班录取办法同第一批,另外四个志愿按照“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进行录取。
第三批、第四批: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录取时,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各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投档比例均为1:1。如果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投档比例超出1:1,首先根据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若仍相同,则全部投档。
2.分配生录取办法
市区共有2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分配生,包括:石家庄市1中、2中、4中、2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2中、15中、17中、18中、19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44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实验学校。
录取办法为: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所填报志愿,确定每所学校统招生分数线。按各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为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空余指标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市区第二次统一录取。分配生录取结束后,市考试院会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县(市)、区招办,各初中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辛集中学、正定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的分配生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分配到本县(市)、区的计划,将其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试院将按分配后的计划,分学校录取,计划未完成的,所剩指标将转为统招生集中使用,面向招生范围内所有县(市)、区统一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规定,考生作为高中分配生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20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从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含符合学籍管理规定转入、复学的学生),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⑶中考成绩达到高中学校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3.民办普通高中凡招收石家庄市的生源,考生一律要填报志愿,参加同批普通高中的录取。其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
4.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市2中、6中、12中、38中、13中、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师大附属实验学校等招收的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他高中招收的音美类别考生均为特长生,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
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报考“3+4”本科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是本省户籍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登录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三)录取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4”本科、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分数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以及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 录取工作分为提前批录取和集中录取两个批次进行。
1.提前批录取。在高中录取前进行。招生院校在录取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备案手续。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录取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20〕4 号)文件要求进行。
2.集中录取。集中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分别办理五年一贯制、“3+2”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鉴于疫情原因录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参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2 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02〕5 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11〕1 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各招生学校不得把当年参加中考考生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五)面向本市招收普通中专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医药卫生类除外),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时间另行通知确定。
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凡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当年不在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将被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在我市招生计划资格。
中考填报志愿及招生录取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石家庄市2020年中考填报志愿及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办、有关中学:
现将我市2020年中考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填报志愿
(一)时间
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1日上午 9:00。
(二)填报志愿范围
主城区(含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所有考生;各县(市)以及栾城区、鹿泉区、藁城区、矿区报考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以及市教育局规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均要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三)填报志愿具体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组织考生认真学习《中招实施意见》、《招生简章》、《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有关文件和规定,帮助考生准确理解今年的招生政策,并指导考生填报好各批次志愿。
2.填报志愿期间,各单位要为考生(尤其是农村考生)提供网报环境,并做好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不能出现考生因不能上网或不会操作而失去填报志愿的情况。
3.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初中学校于8月2日前按要求打印《志愿信息核对表》,并由考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字,他人不得代签。《志愿信息核对表》交招办保存至当年年底。
(四)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不能错过填报志愿时间。
2.不能泄露密码,防止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
3.先规划好所报志愿,再登录页面正式填报。
4.如因身份证号码错误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县(市)、区招办复核予以修正。
5.如因遗忘密码不能登陆,请到所在县(市)、区招办申请重置。
6.在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前可随时修改志愿信息,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变动。
7.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的小语种考生,高中志愿只能填报石家庄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5日-13日。录取结束后,考试院将通知有关学校到录取现场领取《新生录取名单》。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分配生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名单要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一周,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
三、其他事项
(一)在我市报考的外地类考生(即44类)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但不得填报国办普通高中。
(二)考试院组织的全市统一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艺术类考生的唯一依据,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登载在《招生简章》上,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填报。
(四)2020年经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备案的特殊班级录取名单(电子版和考生及家长签字盖章的纸介质材料)务必于8月3日前报中考科。
(五)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经过学校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8月1日、8月9日。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7月28日—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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