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顽皮砸路边马蜂窝 小伙伴受伤赔了两万五
四川在线广安频道讯(实习记者 王林)去年10月,广安市武胜县13岁男孩小龙放学路上砸了一块残缺的马蜂窝后跑开。小伙伴小坤发现蜂窝有马蜂飞出,绕道不成,被大量马蜂团团围住,致使小坤头部、颈部被蛰伤。小坤送医后,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本是邻里之间,却走到法庭相见的地步,小坤父母将小龙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昨日,记者获悉,小龙父母按照法院判决,已经履行2.5万余元的赔偿。但是小龙父母始终不解,到底是谁捅了马蜂窝,把这一块蜂窝留在了路边?
事件:顽皮少年砸马蜂窝致同伴受伤
13岁的小龙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调皮,砸了一个路边残缺的马蜂窝而被推上法庭的被告席。
小龙家住广安市武胜县双星乡。2015年10月14日下午,放学路上,小龙看见路边有一块残缺的马蜂窝,调皮的他了走一段距离后,捡起路边石头朝马蜂窝砸去,随即跑开。
就在小龙砸完马蜂窝的同时,同村8岁孩子小坤路过此处。小坤见马蜂窝里有马蜂窜出,打算绕道而行。被“激怒”的马蜂没给小坤绕道的机会,一时间倾巢而出,将小坤团团围住。小坤爷爷闻讯赶来,用火苗驱赶马蜂,小坤才得以脱身。小坤的父亲称,事发当时,大量的马蜂蛰伤了小坤的头部和颈部。
小坤被家人紧急送往当地县医院医治,当晚,医院出具了病危通知书。小坤随后被转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诊断为蜂蜇伤、中毒性肝炎、急性肾损伤、中毒性脑病等症状。好医院在抢救及时,小坤很快脱离了生命危险,半个月后出院。期间,小坤共花费医疗费5万余元。
赔偿:“熊孩子”承担多半责任
小龙因为一时顽皮,砸了马蜂窝伤了小伙伴,小龙一家人也深感愧疚,但一直没有做出经济上的赔偿,这让小坤的父母十分不满。
在小坤的父母看来,事件源于小龙朝马蜂窝扔石头,激怒了马蜂,因此,在此次事件中,小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今年初,小坤一方将小龙与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进行民事赔偿。
小龙父亲在法庭上辩称,当天小龙之所以朝马蜂窝扔石头,是因为马蜂试图对其叮蛰,不过,这一说法被小龙在派出所的笔录推翻。小龙在接受派出所闻讯时承认,砸马蜂窝是自己的一种故意行为。经法院审理查明,当天将小坤蜇伤的马蜂窝,是事故发生前十天左右,由其他人(也就是“案外人”)从树上取下完整的马蜂窝时留下的,但目前无法找到具体是谁取下的马蜂窝。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小龙的朝马蜂窝扔石头的过错行为系小坤被马蜂蜇伤的主要原因,判定由小龙的监护人承担60%的民事责任,赔偿小坤一方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5373.06元。
法院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小龙父母已履行赔偿责任。
案外人:捅马蜂窝的人也该担责
小龙父亲认为,小龙只是砸了一块路边并不完整的马蜂窝。马蜂窝到底是谁捅的,留下这块蜂窝,捅马蜂窝的人是否也该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小龙父亲的质疑,承办本案的武胜县人民法院乐善法庭负责人张明涛解释称,本案中,被告方辩称小龙是因为被马蜂叮咬才用石头扔马蜂窝,未提交证据证明,而且辖区派出所在对小龙调查时,小龙也承认因为好玩才扔石头砸马蜂窝。
小龙扔石头的举动直接导致马蜂受到刺激,将随后路过的小坤蛰伤,其过错行为系小坤被马蜂蛰伤的主要原因,根据其过错程度,应承担60%的民事责任。如果事情真如小龙父亲所言,小龙是在受到马蜂叮咬的情况下扔石头砸马蜂窝,那么小龙在本案中则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需做适当的经济补偿。
至于捅马蜂窝的人,张明涛称,最先将马蜂窝弄到地上的人在本案中被称为案外人,本案中,案外人未彻底处理干净蜂窝,给本次事故埋下了严重隐患,其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前,法院也曾告诉小坤一方,可追加案外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但由于对方一直没有找到案外人,法院只能视为其放弃相关权利,对于案外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本案不予处理,在小坤一方找到案外人后,可另行向案外人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