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德商产投服务(02270):延长最後截止日期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该等御璟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9:41:18 中财网
原标题:德商产投服务:延长最後截止日期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该等御璟租赁协议之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esu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Services Group Co., Ltd.
德商產投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270)
延長最後截止日期
及
進一步延遲寄發有關該等御璟租賃協議之通函
茲提述(i)德商產投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11月4日有關該等御璟租賃協議之主要及關連交易之公告(「該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11月28日及2022年12月15日有關延遲寄發該通函之公告(「延遲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及延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延長最後截止日期
根據該等御璟租賃協議,該等御璟租賃協議應不遲於2023年1月1日生效(待達成其項下所述之條件後)。由於需要更多時間達成該等御璟租賃協議下相關條件,於2023年1月4日(交易時段後),德商遠泓、德商永潤、德恒鴻與德商高欣分別訂立御璟租賃協議I之補充協議、御璟租賃協議II之補充協議及御璟租賃協議III之補充協議,以將該等御璟租賃協議生效(待達成其項下所述之條件後)之最後截止日期延長至2023年3月31日(或該等御璟租賃協議訂約方可能書面協定之其他日期)。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御璟租賃協議I、御璟租賃協議II及御璟租賃協議III之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維持不變並將繼續全面有效及生效。
進一步延遲寄發有關該等御璟租賃協議之通函
如延遲公告所述,載有(其中包括)有關該等御璟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之資料、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獨立財務顧問函件、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上市規則規定之其他資料之該通函,預期將於2023年1月5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編製落實該通函所載之若干資料,故預期將推遲至2023年1月20日或之前寄發該通函。
承董事會命
德商產投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長、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張志成先生
香港,2023年1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張志成先生、熊建秋女士、萬虹女士、柳軍先生及邵家楨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鄒康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方利強先生、陳滌先生及嚴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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