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其他片、管理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是一九八四年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的10所大学之一。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予点

  45 个,中国人民大学2000年计划招收博士生390人。

  一、培养目标: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三年

  三、报名条件: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经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00年9月1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四、报名日期: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二十九日。

  五、报名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最后学历证书原件至研招办,交纳报名费65元,领取有关表格、材料,报名时须注明所报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返回下列材料至研招办:

  ①二OOO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跨学科专业报考者、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

  ④硕士学位证书影印件(应届毕业研究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书,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

  ⑤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对已获得硕士学位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①②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八、考试方法:

  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九、考试日期:

  二OOO年三月下旬。

  十、考试地点:北京市西郊中国人民大学。

  十一、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和考生论文、考试成绩、科研成果、推荐意见等全面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后,由我校发出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规定来我校报到。未予录取考生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十二、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以及录取后的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均由本人自理。

  十三、所有招生专业均招收自筹经费和在职培养博士生。在职培养博士生在录取时应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在职培养协议书。在职培养博士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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