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288亿,教育投入再创新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尚青龙

日前,记者从青岛市财政局获悉,2020年,青岛全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288亿元,较2019年增加13亿元,同比增长4.9%,资金投入规模再创历史新高。其中市本级教育支出完成43.6亿元,增加1.6亿元,同比增长3.9%。

全市学前教育完成17.3亿,给区市给予综合奖补

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完成17.3亿元,较2019年增加0.6亿元,增长3.4%。青岛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重点对区市给予综合奖补,按照《青岛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将区市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0-3岁婴幼儿公益性早期教育、农村幼儿园保育教育、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以及信息化设备配备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补资金4125万元。

另外,为帮助青岛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渡过难关,青岛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主动研究帮扶措施,提前拨付资金,缓解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周转压力。

一是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4月份,青岛市财政提前预拨各区市2020年上半年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2062万元,由区市统筹用于辖区内幼儿园疫情防控支出。同时明确,对于运转特别困难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统筹使用该项资金发放幼儿教师工资薪酬。

二是及时出台帮扶政策。会同市教育局、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稳定发展工作的通知》,对于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幼儿园,免收停园期间房租;鼓励具备条件且有意愿的民办幼儿园申请转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生均定额补助将从2020年1月起计算拨付。

三是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涉企税费优惠政策范围。我市对注册为企业、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财税减免、金融贷款、稳定就业、减免社会保险缴费等优惠政策支持。这些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对缓解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压力起到积极作用。

四是会同发改、教育等部门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收、退费政策中明确规定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幼儿园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退费,伙食费按儿童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

基础教育经费支出208.6亿,支持薄弱校建造

2020年全市基础教育经费(含特殊教育)支出208.6亿元,市本级基础教育支出16.7亿元。青岛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持城乡义务薄弱学校建设改造。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原则,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改造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重点,投入16.48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0所,新增学位1.27万个,全面完成209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投入64.84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0所,新增学位2.67万个。

二是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纳入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年共投入4.5亿元,保障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是全面助力突破平度莱西攻势,全年共拨付平度莱西教育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补助两市教育发展、农村校舍改造和教师培训等。

四是推进集团化办学。会同教育、人社、编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采取“1+N+X”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成立青岛一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等65个优质教育集团,打破学校间、区域间、城乡间的壁垒和界限,通过输出优质校先进办学理念、管理模式、精品课程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职业教育支出28.4亿,完善现代职教体系

2020年青岛全市职业教育支出28.4亿元,青岛市本级职业教育支出13.4亿元。市财政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经费。将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全额在预算内安排职业教育经费的基础上,统筹各类教育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规定,市、区(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统筹用于职业学校发展。对不举办职业教育的区(市),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百分之三十上缴市级财政。

二是支持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支持市属中职学校与驻青及外地本科高校,联合开展“3+4”工作,系统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目前,全市17所中职和5所本科学校参与“3+4”对口贯通培养试点。安排存量资金3000万元,支持职业学院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开展实施现代学徒建设。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试点单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每接收1名学徒并经考核达到学徒培养标准,按平均5000元标准补助企业,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四是出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2020年,我局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研究起草《青岛市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方案从完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等八个方面提出加快建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具体措施,探索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鼓励新建、改建和扩建职业院校主动申报地方专项债券。

高等教育支出15.1亿,做好共建高校资金补助

2020年全市高等教育支出15.1亿元,比2019年增加7.4亿元,增长95.4%。其中:市本级高等教育支出10.4亿元,增加1.6亿元,增长18.3%。青岛市财政主要做法是:

一是做好共建高校资金补助工作。2016年以来与我市签署共建协议的高校,受国家融资政策变化影响,原拟通过设立教育基金筹措资金的路径被叫停,改为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予以保障,2020年市级共安排6.5亿元(含下达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中国科学院青岛科教园、哈工程青岛创新发展基地、中国海洋大学西海岸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北京航空航天典型青岛国际科教新城等高校建设。同时,为支持康复大学建设,2020年市财政共安排资金16.4亿元,其中:通过发行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6.4亿元、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0亿元。另外,2020年市政府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签署共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青岛眼科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我市为眼科学院基础建设提供总额不高于2.5亿元的资金支持。资金将从2021年起根据工程进度分年度将拨付高新区,超出部分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承担。

二是做好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资金补助工作。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青政发〔2016〕5号),2020年,市财政共补助同济大学青岛高等研究院、武汉理工大学青岛研究院、天津大学青岛海洋技术研究院、上海财经大学青岛财富管理研究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研究院、北京服装学院青岛时尚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等7所研究院2300万元。

三是做好高等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要求,2020年,青岛市财政局委托专家对2019年高等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重点关注驻青高校共建、服务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运营资金补助和校区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政策调整以及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将继续严格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安排落实教育经费,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市级统筹,重点支持平度、莱西等财力困难市、欠发达镇和薄弱学校教育发展。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青岛市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全面落实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鼓励区市引建高等职业院校。支持驻青高校发展,鼓励学校将优势学科与青岛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合理调整和配置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积极为青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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