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消费者维权的壁垒,实现1+1+1>3
3月11日上午,杭州市消保委和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杭州市消保委“微法庭 大作为”论坛暨行业消费维权数字化诉通联盟发布会。
2020年3月,上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在市消保委设立“微法庭”。发布会现场,上城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黄小勤介绍了“微法庭”这一年的运行情况——
一年来,“市消保委微法庭”诉前成功化解消费纠纷278件,其中仅27件案件由法院最终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含在线申请司法确认10件),其余调解成功案件均未进入司法程序,为消费者与经营者有效减少讼累。
黄小勤提到,如今预付式消费纠纷的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已成为服务类消费纠纷的首位。纠纷行业也从传统的健身私教、美容美发等向教育培训、房屋租赁等行业拓展,其中,教育培训类纠纷在2020年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中占比59%。
去年7月,“微法庭”受理的一起“24位家长起诉某培训公司”的案例就很能说明情况。某娱乐教育培训公司以与电视台合作挖掘“小童星”为由,邀请孩子参加海选。孩子入围后,公司劝导家长签订教育培训合同,并保证每个孩子至少能参加一次大型时装周表演、一次电视台节目录制播出、一次大型商演活动。
2020年春节,该公司放假停课,后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通知:“因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困难,培训地址变更,复课时间为6月6日。”后又于10月7日再次发布通知称,自 10月起所有课程暂停,剩余课程将延续至寒假期间集训。此后,该公司开始无限期停课。
与此同时,家长们发现,该公司在经营期间法定代表人频繁变更。2020年7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从原来的500万元减少为10万元。于是,24位家长诉至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
上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在家长预付培训费用后,未按合同约定持续提供全部培训服务,课程无限期停课,且公司原经营团队已离开,公司大幅减资,导致家长对公司履约的信赖基础及履行能力产生有理由的动摇与不安,故法院判决家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家长剩余培训学费。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经营地变更等都是预付式消费常见的风险,其中,服务打折和商家跑路已成为预付式消费的最大隐患,后者极易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诉讼。”黄小勤说。
为了真正打通消费者维权的壁垒,将“微法庭”的调诉成效延伸到维权的方方面面,发布会现场,2021年全市行业消费维权数字化诉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宣布成立。
市消保委秘书长陈兆波表示,联盟成员将包括市消保委、上城区人民法院以及全市78家绿色通道企业。除了“微法庭”,市消保委还将在同行业的企业中,选择一到二家,设立“市消保委工作站”,工作站职责包括以消保委的名义开展投诉处理、消费教育等多项消费维权工作。“消费维权数字化诉通联盟,旨在将投诉处理的端口前移,更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陈兆波解释说。
目前,市消保委已在支付宝APP上开设投诉入口,输入“杭州智慧315”即可在线咨询、投诉和调解。“以往消费者遇到纠纷只知道要找消费者协会,调解也是由消费者协会单独进行的。现在,市消保委、法院以及企业都加入了维权联盟,由消保委预诊分流,调处不成的由法官、专家断后,这让矛盾调解更全面、规范,达到了1+1+1大于3的效果。”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程煜峰表示。
现场还举办了“民法典与消费维权”主题论坛,与会各方及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就《民法典》的颁布施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影响进行了探讨。(通讯员 尚法 记者 王艳颖)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