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无证上岗、收费时段超时……成都发布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评议报告,教你避“坑”

培训机构随意承诺诱导消费者,教培服务质量良莠不齐,预付式消费“跑路”现象延伸至教育培训类机构……2020年,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出现和发展,人们的消费维权热点和难点也发生了新变化。在今日上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上发布的《成都市教育培训机构消费评议调查报告》显示,近五成左右的消费者平均每月在教育培训上花费1001–2000元,但调查来看,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经营场所不合规定、教师无证上岗成隐患,部分培训机构有超范围经营现象,同时收费时段超时,收费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普遍存在。

▲活动现场

“本次评议对15个区(市)县的32家教育培训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据成都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重点对教育培训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教学环境是否安全、从业人员是否具有资质、培训费用是否合理、收费方式是否标准、培训内容是否合规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结果显示,消费者对教育培训机构投诉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45.3%的消费者认为是“教师专业度差”;

39.2%的消费者认为是“教师不负责”;

38.4%的消费者认为是“费用过高”;

29.9%的消费者认为是“过度宣传”;

25.8%的消费者认为是“培训机构搬家距离更远”;

14.5%的消费者认为是“授课教师频繁更换”;

10.7%的消费者认为是“退课、退费遭遇困难”。

调查发现,部分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场所不合规定,资质不按规定上墙,个别教师存在无证上岗问题,个别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问题。部分培训机构有超范围经营现象,如艺术类培训机构同时培训文化课。根据相关要求“培训机构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调查发现,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是小型教育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的违规现象,大部分培训机构按学期、甚至按年收费。同时还存在收费高、收费标准不统一现象,价目参差不齐,没有统一的标准。

▲活动现场

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市消协建议经营者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严格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建议相关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制度,完善教育培训评估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规范行业行为。

“今年,成都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校外培训、二手车交易、预付式消费等重点行业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及旅游、住宿等行业价格的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邓谊在活动现场表示。据悉,全市市场监管部目前正在全力开展“春雷行动2021”“网剑”行动等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下一步将推进12315体系建设,逐步扩大消费投诉公示的覆盖面,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

在活动现场,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费者协会还为2020年217家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示范单位和新建的消费者协会投诉站点进行了授牌。成都市消协、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都市机动车维修公众服务平台还向汽车维修行业发出倡议,倡导“透明维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发布了四川省地方标准《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第1部分:家装行业》和2021成都家居家装消费一号警示以及《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21版)。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编辑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