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43名!永嘉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高校毕业生招引“510 计划”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永委人〔2020〕3号)和《关于县教育、卫生系统继续实行直接招聘紧缺人才的请示》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一)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专升本)。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获得二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到前50%)。
4.儿科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等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本科生要求在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9:00-15:00;赣南医学院章贡校区招聘中心(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医学院路1号)。
(2)2021年4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6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生证、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原则上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于当日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协议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一)享受对象
报考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各岗位聘用对象,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3.全国“双一流”高校(含原211、985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
4.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
5.全国“双一流”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
(二)享受政策
1.新引进对象符合前款第1项、2-4项、5-6项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个人专项奖励,分5年等额发放。
2.新引进第1项、2-4项、5-6项急需紧缺人才,全职在本县工作且在永嘉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 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
4.新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县安排就业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
5.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7886981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57756558
附件:附件1 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医学类毕业生.docx
附件3 综合成绩排名证明.docx
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