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主管做“内鬼” 刷假单侵占公司486万
新闻来源:正义网
电商主管为还私人债务瞄准公司管理漏洞刷单套钱,不料却将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鑫利用技术手段,将公司网店电子钱包中的224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加上截留公司的200多万元家具,总涉案金额达486万余元。经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鑫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为还百万债务向公司报假账
1998年出生的刘鑫,电子商务专业毕业后,在某电商培训平台担任过半年讲师,早早走上社会的他积累了不少电商工作经验。2019年1月,经过面试,刘鑫担任了某装饰公司电商部门的主管。为了拓宽销售市场,公司决定进军电商平台。刘鑫被公司相中,直接当上了主管,经营网店销售家具。
由于电商平台竞争激烈,且这家公司的网店运营时间短、固定客户少,网店的销售情况并不理想,每月销售额仅有2万元。因此,公司想砍掉电商业务。
刘鑫的工资与网店销售额挂钩,且由于个人原因,他欠下了近百万元的债务。如果公司把电商业务砍掉,他将面临失业。于是,刘鑫提出建议,尝试做付费打折推广,购买优惠券供顾客使用,希望以此来打开网店销路。但公司认为,以低价吸引顾客的方式投入大,而且只有短期效果。刘鑫咬咬牙,决定先自掏腰包尝试,他自己拿出11万余元购买了多张优惠券投放在网店。优惠券很快被领取使用完毕,公司以为网店的生意有了起色,便不打算关停网店。然而,优惠券用完后,网店生意又回到了最初的水平。这对于负债累累的刘鑫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于是,他开始以网店保证金、平台使用费等名义向公司虚报相关费用。公司将钱款打到网店电子钱包后,刘鑫通过购买手机再转卖的方式变现,并将变现钱款转到了其表哥胡越的银行卡中,之后再转到自己银行卡上。就这样,刘鑫利用公司的管理漏洞侵占了16万元。
制作假网站套取8%的平台佣金
根据规定,公司在网站平台上销售货物,平台要扣除8%的佣金,这8%的佣金成为了刘鑫盯上的“唐僧肉”。刘鑫制作了一个假网站,并通过找人刷单的方式让公司的销售情况看起来很好。一般来说,他会将刷单派出去的货物截留下来再找别的渠道销售,之后将销售款的8%作为平台佣金据为己有,剩下的92%支付给公司。
但因为周期长,必须把货物卖出去才能拿到这笔钱,为了提前拿到钱,刘鑫告诉公司,该网站平台有一个大客户部。为鼓励大客户继续消费,平台推出了大客户回馈计划,即推出一些大客户使用优惠券就能免费换取的商品。如果网店参与大客户回馈计划,就要把后期抵扣的8%佣金以购买优惠券的模式预付给平台,平台会按照网店购买优惠券的数量,将优惠券发放给大客户进行兑换。最后,平台会根据实际的兑换情况,将货款按照原价结算给网店。
“大客户都是平台的主要消费群体,此举可以宣传网店,公司的销量就不用愁了。”听了刘鑫的话,公司加入了所谓的大客户回馈计划。与此同时,刘鑫也打起了自己的算盘:短期内让公司不断将预付佣金打在账户内,他就可以把公司的预付佣金收着,之后再想办法把货物卖掉,将92%的货款支付给公司平账,这样一来,公司也发现不了。
刘鑫运用技术手段下了大量虚假订单,并将每天的虚假订单制成表格提供给公司物流部门,之后,物流部门就会联系电商物流安排商品寄送。由于这些订单均为虚假信息,电商物流联系不到收货人就会和公司联系,而公司的对接人正是刘鑫。每次和电商物流对接后,刘鑫都会让胡越去杭州、扬州等地的物流点提货,之后再将货物存放到苏州某仓库。刚开始,电商物流怕货物被冒领,便要求出示印有公章的委托提货单。于是,刘鑫便找人制作了假电子公章,并伪造了委托提货单给电商物流人员。几次之后,电商物流一遇到货物无法妥投的情况,就联系胡越去取货,也不再要求他出示提货单了。
而公司这边由于迟迟收不到货款,便要求联系网站平台负责人。于是,刘鑫又让胡越假扮起了电商结算员“刘相兰”。为让公司相信货款需延迟结算,他让胡越伪造了平台延期结算单给公司。
送达检察建议帮助被害企业合规管理
2019年3月至7月间,刘鑫通过购买优惠券的名义,让公司向网店的电子钱包支付了224万元预付款,这些钱都被刘鑫用于个人开销、债务偿还以及网店的日常经营。他原本计划找渠道变卖家具,但销售数量寥寥无几,债主也不断催讨债务。情急之下,刘鑫拿了200多套家具低价抵债。
后来,公司管理层还是收不到货款,也开始质问延期结算单的真实性。“之前我以为计划可以成功,没想到根本没卖出多少,7月中旬物流、仓储成本也提高了,我发现可能没办法给公司回款,才考虑到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当时已经停不下来了。”刘鑫说。
2019年7月底,公司报警。在案件审理期间,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就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数额认定等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刘鑫多次职务侵占,涉案数额高达486万余元,严重影响了被害单位的生产经营。经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刘鑫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
案件宣判后,承办检察官并没有就此了结该案。他们发现,该案中的被害公司在财务管理、重要岗位人员选任、货物流转、合同签订规范化等方面存在漏洞,于是向该公司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企业合规管理。针对此案暴露出的该公司相关人员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承办检察官到该公司进行了实地回访,通报案情,对公司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并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公司从业人员增强法治意识。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