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退还部分费用后“失联”学员被拖欠44万学费追讨无门

■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大门紧闭。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摄

“弋果美语停课,涉事公司计划分三期退还培训费”后续

去年因疫情,部分外语培训机构面临运营困难等问题,甚至有机构倒闭,衍生出退费难题。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的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自去年底宣布停课后,至今仍无法复课。为此,该机构的实际运营者广州溢庭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溢庭”)与学员和家长签署分期退费协议(详见《新快报》2020年12月5日09版报道)。记者近日获悉,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在退还部分费用后“失联”。目前,共53名学员和家长仍被拖欠至少44万元费用。此外,据弋果美语品牌方透露,广州溢庭还涉及冒用品牌方的公章与学员签约收费,品牌方已为其垫付退款191.8万元。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涉事公司“失联”尚欠44万元

去年11月,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宣布停课,多位曾在此培训机构上课的学员和家长要求退还培训费用,但因双方在该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退款事宜陷入困境。同年12月4日,一百余位要求退费的学员及家长与广州溢庭、弋果美语品牌方江苏弋果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下称“江苏弋果分公司”)经协商后,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的见证下,签署退款确认书。

确认书明确,培训费分三期退还给学员及家长,第一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还50%费用,第二期在2021年1月31日前退还30%费用,第三期在2021年2月28日前退还20%费用。若逾期退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应退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签署完退款协议的学员和家长原想着此事能告一段落,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部分人在收到首期退款后,发现该机构的负责人“失联”了。涉事家长代表陈女士告诉新快报记者,广州溢庭在去年12月底退还了第一期50%的费用,今年1月,该公司负责人声称正在想办法筹钱,“但是到了月底,他们完全处于失联状况,微信不回复,电话不接听。”家长们对此感到非常气愤。新快报记者就拖欠退款事宜致电广州溢庭法定代表人叶应杰,未得到回应。

据了解,广州溢庭至今仍未按照协议退还剩余的30%和20%费用约44万元,以及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共涉及53名学员和家长,其中被欠费最多的达1.5万元。陈女士告诉记者,目前被欠费的学员及家长都是当初与广州溢庭签订的培训协议及后续的退款确认书,落款处均盖有广州溢庭公章。另外有120多名学员的培训协议落款处盖的是江苏弋果分公司公章,目前已经如期收到该公司转来的合共三期退款。

同在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培训,为什么学员和家长会跟两家不同的公司签订协议呢?又是哪一家公司在实际运营呢?

涉事公司疑冒用公章招生收费

3月3日,新快报记者前往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发现该机构大门紧锁,多次按门铃无人响应。越秀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地址注册有两家商事主体,分别是江苏弋果分公司和广州溢庭。实际上,在去年11月发生退费纠纷时,市场监管局在接获投诉后,已在注册登记系统中对两家商事主体采取警示措施,暂缓办理相关注册变更业务。

针对两家公司关联性的问题,弋果美语品牌方江苏弋果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书面回应称,其于2018年1月31日与上海溢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约定后者以江苏弋果分公司的名义经营东山口校区,承包经营期至2019年6月30日届满。之后,上海溢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东设立广州溢庭,双方同意原先签订的《合作协议》等项下的权利义务由广州溢庭承接,经营期限也相应延长。

“广州溢庭是弋果美语的加盟校,以江苏弋果分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江苏弋果分公司负责人孙海滨表示,在原先的承包经营期到期后,江苏弋果分公司收回公章、证照等资料。但后来发生退费争议时,学员及家长持有的培训协议和发票落款处仍出现了江苏弋果分公司的公章,怀疑广州溢庭方面冒用江苏弋果分公司的公章与学员、家长签约。

品牌方称已垫付191.8万元退款

江苏弋果分公司法务周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去年底在与家长签署前述退款协议后,江苏弋果分公司已按期向124名学员退还费用共191.8万元,但实际上江苏弋果分公司从未收取过该笔学费,“在法律上,盖谁的章就得谁来承担,所以只能认下这笔账”。

“学费我们(此前)一分钱都没有收到,只是因为广州溢庭用了我们的章。”孙海滨称,从2018年开始,弋果美语东山口校区均由广州溢庭开始实际收费,学费均交至该公司银行账户。为了避免家长再为退费的事情烦扰,凡是落款盖有江苏弋果分公司的公章,均由其公司负责退费。

周先生表示,目前正持续与仍被拖欠退费的学员及家长保持沟通,亦屡次催促广州溢庭的股东履行退款协议,但没有得到反馈,后续或通过法律等途径向该公司追偿为其垫付的款项。

近日,新快报记者多次致电广州溢庭法定代表人叶应杰及该公司多名实际股东,均未能取得联系。

律师说法

家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公益律师廖建勋对此表示,鉴于相关行政部门在前期已经介入,学员及家长仍可向行政部门进行反映,要求再介入进行调解,如果连行政部门都联系不上对方,说明相关公司不打算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依照前述情况,广州溢庭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同时,它还可能违反了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拖欠退费的学员及家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家长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要求相关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在最后执行时,公司没有钱的话,还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在认缴出资额的范围之内,承担连带责任。”廖建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