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未检业务培训暨“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福州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未检业务培训暨“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
业务培训
4月7日,为进一步提升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更好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新形势,福州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未检业务培训暨“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聘请福州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的专业老师系统讲授家庭教育问题测量评估、家庭教育指导基础理论和实践操作等知识。培训班为期三天,约35名未检干警参加培训。
重要意义
开班仪式上,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勋发表讲话,提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具有“三个心”重要意义:
一是新时期检察工作服务“中心”的需要。“十四五”规划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把坚持系统观念和法治思维作为检察工作的强基导向。《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家庭教育法》草案相继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被正式纳入法治轨道,对未检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未检队伍应顺应服务“中心”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自身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
二是新时期检察工作服务“民心”的需求。当前社会进入新时期新阶段,特别是在城乡融合过程中出现很多家庭教育矛盾。在未检工作中运用好家庭教育指导技能,不仅能更好地教育、挽救一个未成年人,更能解决一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存在的问题。
三是树立新时期未检工作“信心”的需求。掌握家庭教育指导技能,对于未检干警对内能学会更好教育培养自己的孩子、对外能更加得心应手地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从而树立做好未检工作的信心。
积极作用
陈勋专委强调,做好未检工作就是为了祖国的未来,希望福州市两级检察院未检干警团结一心,努力开创福州未检工作新局面,无愧于今天的使命担当,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
本次家庭教育指导技能培训,也是福州市检察机关推进精细化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未检干警在今后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精准、敏锐地发掘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根源性问题,发出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督促监护令”,让“督促监护令”充分发挥督促和引导家长履职尽责、修复亲子关系、重回生活正轨的作用。
— END —
文字 | 林慈 程慧
编辑 | 林峰
图片 | 程慧
【来源:福州检察之窗】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