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之夜聚会的明星被讥讽为一群售货员和导购

  

  综合网上对此次微博之夜各位明星的表现,蔡徐坤唱歌忘词,女主持人专业素养低,唐嫣迟到被拦在会场门外等等,是被抨击的焦点。

  微博之夜实际上就是个明星比人气的商业活动,既然是比人气,那就和参加的人是干嘛的、会干嘛没什么关系。足够有名和粉丝够多是能不能出现在这一夜的主要标准。

  这么看的话,前面那些明星的不专业行为看上去就不那么奇怪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些明星的“粉丝”疯了一样不辞辛苦跑到上海大街上露营,借此为明星造势拉人气。至于这些“粉丝”是自愿的还是有组织的劳务外包挣日结工资,那是另一个话题。

  总之,被邀请参加这个活动的明星,比拼的主要还是人气。作为观众而言,还以明星的身份要求这些人,其实是对其定位不准,要求过高了。

  观众还在以明星身份要求这些人做才艺表演的时候,明星更在乎的是参加这场盛会会被安排在什么座次,穿什么服装,以什么顺序走红毯,如何在镜头照到自己的时候做好表情管理,追求的就是个更多的露脸机会。

  

  可以这么说,这就是个广而告之的活动,明星参与的目的和观众的要求是有冲突的,观众想看精彩表演,那是走错了地方。

  但能说出这些明星就是一群售货员和导购,肯定不是因这一场活动某些明星的拙劣表现所产生的印象,因为如果仅仅就因为这个,这种把明星当售货员和导购的说法也不会获得那么多人的认同。

  如此定义一个明星,肯定带有情绪化因素,不过还是得首先搞清楚这种定义是怎么来的。

  其实公众的评价标准也很简单,那就是这些明星靠什么挣钱、挣的这些钱和他的什么身份相匹配。既然有标准了,那么再具体看这些明星挣的钱主要来源于什么,那么这明星的身份就不难定义了。

  可以说,参加这个微博之夜的大部分演员,或者说是艺人,其主要收入与其对外展示的角色定位是不相符的,也就是说演员没有高质量的作品,歌手没有广为传唱的代表作,但是收入高的惊人。那这就有个问题,如果说作品代表的是演员或艺人产出的产品,正常情况下作品价格应该与其价值成正比,可现实情况却往往不是这样,问题出在哪了?

  

  以演员为例,那些拿着惊人片酬的演员,其收入真的配得上表演水平吗?

  

  这是之前曝出的郑爽的片酬,77天的拍摄周期,郑爽拿到了1.6亿,平均每天的收入是208万,如果这部片子的直接和间接收益能够覆盖郑爽的片酬,那么这就是市场选择问题。

  但是众所周知,内娱能大卖的片子凤毛麟角,那么像郑爽这种巨额片酬就极其不合理,不合理却现实存在,那肯定有其存在的意义,只是这种事儿就像魔术揭秘,大家都知道是假的,但业内人士不能说,观众看不出其具体是如何操作的。

  郑爽的专业能力既然不值这个价,那这个价是怎么给出的?除了不能放在台面说的,公认的操作其实是把影视作品当广告来拍,作品的功能是来拉动人气,而不是给观众看,这是烂片多的最根本原因。

  冯小刚说是因为垃圾观众太多,所以才产生了太多垃圾片子,这因果显然是搞反了。

  娱乐圈之前大都在拍广告,其实就是做导购的岗前培训,如今又多了个变现模式,那就是在直播卖货中拼演技,看谁演得更真诚,这就是导购加售货员了,演戏是副业越来越公开化,所以,有的“明星”被讥讽为售货员和导购,还真是没冤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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