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地:停止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7月30日,辽宁锦州发布通知,即日起停止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暑期学科类培训。
锦州要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和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严格做好收退费管理。停课机构要畅通退费渠道、优化退费流程,做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因为家长需求可以调整服务时间的,要与家长签订协议。非停课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制度等应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严禁提前超期收费,收费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严禁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严禁各类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格规范培训服务行为。非停课机构要建立培训内容备案制度,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严禁超前超纲教学,非学科类机构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或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