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不愿做坏事,高校教师跳楼身亡|律师:需调查释疑

  4月14日,据红星新闻报道,“自杀前发朋友圈称被领导逼迫”的陕西高校教师李某铜已跳楼身亡。

  李某铜是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自杀前,其在朋友圈中称,学校领导“收受我十万贿赂,引进我,让我做坏事,不然用其他老师暗示要杀我妻子,毁我家庭,我不愿意做坏事,所以自杀。”

  李某铜还称,自己没有抑郁症,纯属被逼无奈。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百姓关注”报道,李某铜妻子索女士称,丈夫于11日7时许出门,去上10时的课,离家前还说晚上一起去吃饭。她睡觉前将手机调静音,睡醒后发现丈夫于9时许发了一段告别的话,她立即打电话,但未联系上。报警后,调取的周边监控显示,李某铜于9时30分进入家属院往楼上走,未进家门,直接上了顶楼,随后消失在监控中,遗体在楼下平台被发现。

  4月14日,红星新闻报道显示,李某铜的家人和多名学生称其已跳楼身亡。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工作人员回复称“这边接到他所在辖区派出所的电话确认了(已去世),是在11号的时候,是跳楼。”

  李某铜朋友圈中提到的学院领导表示,学院会按程序处理,但未回复李某铜朋友圈中所述的争议。另有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已经成立专班处理此事。

  

  据百姓关注报道,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回应称学校知道这件事,已成立调查小组介入,同时也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常宁路派出所回应称他们正在调查处理。

  封面新闻报道显示,索女士称丈夫“特别照顾我情绪,所以工作上不好的事情很少跟我说,去年年底的时候他说过,学校领导太坏了,不给人活路,他想辞职。”

  索女士还称,丈夫在教学和专业上很轻松。但由于是引进人才,学校会给他年度考核的指标,有一些科研任务,但学校不给他机会(完成)。丈夫作为博士引进人才,每个月到手只有5000多元。“而且学校经常拖着几个月不发工资,九月份从学生那儿收了钱才会补发一些,因为发得太乱了,所以我们也经常算不清楚到底发够了没。”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春雨律师告诉“法度law”:李某铜称学校领导收受自己十万贿赂,如果属实,校领导是不是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呢?

  李某铜称学校领导让自己做坏事,自己遭到威胁,但不愿做坏事,所以自杀。若属实,他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

  虽然李某铜“以死明志”,生前朋友圈内容指向明确,但该案是否会因“自杀”而不予立案呢?

  此前广受关注的胡某某案件并未立案,就是因为侦查机关认定胡某某是自杀,而自杀往往意味着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且其录音材料中也有线索证实系自身原因,也排除了有犯罪事实的存在。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公安机关选择了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从媒体报道中可以看到,李某铜系跳楼,也是自杀,不同的是其在朋友圈披露了自杀的原因,内容清楚、指向明确,且明确表示自己没有抑郁症,更是告诉世人跳楼不是自身因素。

  但这种披露能否让公安局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呢?报道显示,学校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公安机关也正在进行调查。希望在众说纷纭之际,公安机关能够围绕李某铜朋友圈的内容进行调查,若发现有犯罪事实的存在,及早立案,发现犯罪,惩罚犯罪。

  生命是无价的,李某铜从33楼纵身一跃,让人痛心。学校是一方乐土,音乐是最美的天籁,可惜教学圣地却成了李某铜的殉道场。希望早日看到真相。

  北京磐海律师事务所纪硕律师告诉“法度law”:

  李某铜发的朋友圈有几点需调查释疑,首先是收受贿赂问题,是谁收受贿赂,怎么收的,各收了多少?之后是胁迫犯罪问题,是谁胁迫教师做坏事,是谁威胁要杀他的妻子?这些舆论关注的问题统统都要查清,相信警方在调查后会向公众公开调查结果,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如果调查后属实,那么对于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如果不属实,也能还给相关人员一个清白。

  如果李某铜朋友圈所述均属实,那么相关校领导收受贿赂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其中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受贿罪,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收受贿赂十万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其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李某铜在朋友圈中称遭到他人威胁,若属实,威胁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综合自红星新闻、百姓关注、封面新闻等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