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从严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明确线下培训结束不得晚于八点半

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意见》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个方面明确了“双减”的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外资不得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明确线下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意见》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任务中增加了“探索推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内容,目的是推动解决学生放假后去哪里的问题,帮助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任务中增加了探索教师“省管县用”“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和落实“五育并举”要求等内容。

《意见》明确,各地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多部门联动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总结推广“双减”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