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中考!大冶这些学生可加分

  近日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发布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优录加分资格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分投档项目

  ( 一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 (含三类) 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 (含二类) 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

  ( 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

  1.作战部队 (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 、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获得三等战功和二等 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现役军人子女;

  2.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 文件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

  4.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31 号) 文件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 5 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 (含台湾户籍)考生。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按最高一项分值加分。

  二、优先录取项目

  少数民族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考生申报和审核

  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申报表,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 一 ) 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黄石军分区、黄石市应急保障管理局、黄石市公安局、黄石市司法局和黄石监狱核定并统一报黄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 二 ) 其他符合优录加分政策的考生申报和审核程序。

  1.考生申报。考生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优录加分证明材料 (其中,优录证明材料和证件均应提供原始证件,并要求将原始证件复印件附在《黄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申报表》( 附件4) 以下称申报表后 ),连同考生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 附件 2) 一并提交给所在初中学校 ( 以下称学校)。

  2.学校确认。城区学校收齐考生相关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学校盖章,公示无异议后连同《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考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 5) 一并上交区教育局。

  3.区教育复核。城区教育局 (含新港 (物流) 园区社发 局,下同) 收齐各校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由经办人签字,区教育局盖章,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确认。

  4.大冶市、阳新县参照审核确认。

  附件:

  1.黄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申报及所需材料

  2.考生诚信申报承诺书

  3.黄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申报表(由黄石军分区、黄石市应急保障管理局、黄石市 公安局、黄石市司法局和黄石监狱核定的考生填报)

  4.黄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申报表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 籍 (含台湾户籍) 、少数民族考生填报)

  5.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录加分考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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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 源:黄石教育

  主编 / 冯国栋 责编 / 肖姿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