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科技工作者,虚位以待→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海珠区科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商信局等单位开展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活动主要由组织推荐、遴选发布、集中宣传、深入学习等环节组成。

  

  评选范围及遴选标准

  评选范围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在海珠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高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原始创新、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科普化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均可参评。

  遴选标准

  1.中国籍,在海珠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企业、学校、医院及相关单位从事原始创新、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科普化相关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4.业绩突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为海珠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用科技服务民生,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以及为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等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5.事迹感人,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科普与社会服务等各占一定比例;高层次人才、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各占一定比例;女性科技工作者占一定比例。

  

  组织推荐

  面向区属科研机构、企业、学校、医院及各有关单位,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为2名(同一单位须为不同领域,同一领域的建议只报1人)。优秀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渠道,经主办单位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最美”系列称号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取消参评资格。推荐人选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推荐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材料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参加评选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请于4月14日前交材料,参加评选海珠区最美科技工作者请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骧大街23号之一2楼;同时把文档版及图片、视频素材等发到电子邮箱qkx34381905@163.com(如有涉密资料,请光盘拷贝后送达上述地址)。

  资料准备或寄送过程如有疑问,请垂询联系人:海珠区科协刘海基 020—84399406。

  2023年海珠区“最美科技工作者”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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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发布

  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确定20名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最美科技工作者”,于“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发布及颁发证书,同时确定推荐广州市的“最美科技工作者”人选3名。

  

  主办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组织部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编辑 | 可可沙

  摄影 | 江智毅、陈冲

  原标题:《@最美科技工作者,虚位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