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司法局提升人民调解能力

  乌海市司法局

  健全五项机制

  提升人民调解能力

  乌海市司法局通过建立健全五项机制,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截至目前,乌海市共有153个人民调解组织,852名人民调解员。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高位发力推动。重新修订《乌海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配套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出台《乌海市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第一版)》。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业联合会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沟通联动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办法(试行)》,针对乌海市各类企业、行业以及重点人群,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分类梳理,登记建档,及时处置分流。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各区司法局将“以案定补”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的通知》,落实网格专职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补贴经费。重视人文激励。乌海市司法局结合当地特色,着力打造普法宣传“乌海文化”。建法治宣讲服务团,预约定制普法课程,深入各行各业开展普法宣传,将人民调解与文化相结合,与普法相融合,有效引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

  优化队伍建设机制。建立“网格+调解”工作机制,与乌海市委政法委、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网格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实现调解员与网格员同频共振。在83个村(社区)成立由政法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组成的宣传队伍,搭建普法宣传平台。组建“百姓名嘴”“热心大叔”队伍,发挥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把邻里矛盾、家长里短、婚姻纠纷、劳资冲突等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在基层解决。在村民小组网格中加入一名调委会成员,“流动调解”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中全面掌握了解村情民意,形成自治有力、法治有序、德治有魂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完善队伍培训机制。分级实施普遍轮训,市级每年对区、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主任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负责人,通过集中授课、旁听法庭庭审、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轮训。街道调委会每月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辖区内调解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解方法技巧培训。社区(村)调委会则定期不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本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与专业指导。依托机构开展培训。与中国法学会合作,特邀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全国人民调解专家”刘跃新为全市1000余名司法所工作人员、网格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线上直播”业务培训。

  建立等级评定机制。组织参与自治区司法厅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评选全区“金牌人民调解员”3名,“银牌人民调解员”6名,首席人民调解员4名,一级人民调解员13名。鼓励全市人民调解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保障机制。印发《乌海市司法局、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经费保障制度的通知》,推动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登记备案管理,对岗前培训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录入“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原标题:《乌海市司法局提升人民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