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22至2023学年初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1]3348所,另有小学教学点277个,在校生1193850人,教职工81137人,专任教师69763人,校舍1374.05万平方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7.56%,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2.4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9%。

  学前教育

  全市共有幼儿园1603所,比上年增加87所,增长5.74%。其中:普惠性幼儿园[2]1519所,比上年增加101所,增长7.12%,占全市幼儿园的94.76%。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3]221252人,比上年增加4788人,增长2.21%。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209098人,比上年增加7180人,增长3.56%,占全市在园幼儿94.51%,比上年提高1.23个百分点。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2.47%,比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

  幼儿园教职工16347人,比上年增加1643人,增长11.17%;学前教育专任教师[4] 9470人,比上年增加792人,增长9.13%,专任教师中专科以上学历占89.85%。

  义务教育

  全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1629所;义务教育阶段[6]共招生170180人,在校生777464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89%;专任教师47176人,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70.56%。

  1.小学阶段教育[7]

  全市共有普通小学1436所,比上年减少34所,下降2.31%。另有小学教学点277个,比上年减少3个,下降1.07%。

  小学阶段招生79696人,比上年减少888人,下降1.1%;在校生509349人,比上年减少11010人,下降2.12%;毕业生90343人,比上年增加390人,增长0.43%。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8]28376人,比上年减少1036人;生师比17.95: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9.89%,比上年提高0.07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59.75%。

  小学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41.2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5.34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10]比例情况分别为: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1.9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6.8%,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6.52%,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6.52%,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6.45%。

  2.初中阶段教育[11]

  全市共有初中学校193所,比上年减少5所,下降2.53%。

  初中阶段招生90484人,比上年增加462人,增长0.51%;在校生268115人,比上年增加576人,增长0.22%;毕业生88819人,比上年减少3031人,下降3.3%。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12]18800人,比上年减少91人;生师比14.26:1;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1%,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89.16%。

  初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290.2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94.8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8.96%,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8.96%,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8.96%,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8.45%。

  3.寄宿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18760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41%,其中:小学寄宿生数105539人,占小学在校生比例为20.72%;初中寄宿生数213221人,占初中在校生比例为79.53%。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9843人,其中:在小学就读7092人,在初中就读2751人。

  特殊教育

  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与上年持平。

  全市共招收各种形式特殊教育[14]学生1211人,比上年减少172人;在校生9028人,比上年减少19人,下降0.21%,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附设特教班在校生2294人,占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25.41%。

  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403人,其中专任教师[15]391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106所,比上年增加8所;招生64799人,比上年增加1371人;在校学生174641人,比上年增加6348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0%,比上年提高1.92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教育[16]

  全市普通高中77所,比上年增加8所,增长11.59%。

  普通高中招生56014人,比上年增加2912人,增长5.48%;在校生153643人,比上年增加8178人,增长5.62%;毕业生42726人,比上年增加1006人,增长2.41%。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17]10411人,比上年增加426人,增长4.27%;生师比14.76:1;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7.93%,比上年增加了0.77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372.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7.90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0.5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9.61%,音乐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9.61%,美术器材配备达标学校比例90.91%,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92.21%。

  2.中等职业教育[18]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29所,与上年持平。

  中等职业教育[19]招生8785人,比上年减少1541人,下降14.92%;在校生20998人,比上年减少1830人,下降8.02%;毕业生9619人,比上年减少122人,下降1.25%。

  中等职业教育教职工1685人,比上年减少131人;专任教师[20]1521人,比上年减少142人;生师比13.81:1;专任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5.6%。

  校舍建筑面积64.49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6134.02万元,比上年增加5556.61万元,其中教学、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18162.9万元,比上年增加1369.46万元。

  高等教育

  全市共有高等教育学校2所,分别为昭通学院、昭通卫生职业学院,两校在校生分别为12802人、5397人。

  招生8860人,比上年增加3793人。其中:普通本科5357人,比上年增加2785人;普通专科3503人,比上年增加1008人;成人本科0人;成人专科0人。

  在校生18199人,比上年增加3824人。其中:普通本科11293人,比上年增加3363人;普通专科6895人,比上年增加475人;成人本科11人,比上年减少14人;成人专科0人。

  毕业生4901人,比上年减少1561人。其中:普通本科1959人,比上年减少184人;普通专科2928人,比上年减少1272人;成人本科14人,比上年减少88人;成人专科0人,比上年减少17人。

  教职工1030人,比上年增加30人;专任教师[21]794人,比上年增加33人。生师比为22.92:1。

  占地总面积64.33万平方米,与上年持平;校舍总建筑面积40.70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25.88万平方米、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14.8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8.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882.4万元,比上年增加2987.57万元。

  民族教育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在校生152931人,占全市在校生数的12.81%,其中:高等教育4666人、中职2648人、普通高中14862人、初中31763人、小学71127人、学前教育27660人、特殊教育205人。

  民办教育

  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946所,比上年增加70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28.26%。各类教育在校生195996人,比上年增加4564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在校生的16.42%。其中:

  民办幼儿园906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822所),在园幼儿133504人(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21350人),占全市学前教育在园幼儿的60.34%。教职工11712人,其中专任教师6442人;占地面积141.6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7.43万平方米。

  民办普通小学5所,在校生19241人,占全市小学在校生3.78%。教职工474人,专任教师(含十二年一贯制、九年一贯制中的小学专任教师)806人;占地面积5.0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69万平方米。

  民办普通初中12所,在校生20795人,占全市初中在校生的7.76%。教职工1638人,专任教师(含十二年一贯制、完中的初中专任教师)1166人;占地面积30.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

  民办高中23所,在校生22131人,占全市高中在校生的14.4%。教职工2863人,专任教师1524人;占地面积178.2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7.02万平方米。

  民办其他中职机构在校生325人,占全市中职在校生1.55%。教职工37人,专任教师32人;占地面积0.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0.21万平方米。

  注释:

  [1]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2]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4] 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5]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6]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7] 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8] 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9]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0] 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配备、理科实验仪器配备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11] 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2] 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4] 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5] 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

  [16] 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学生数包含高级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完全中学高中段学生。

  [17] 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8]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19]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0] 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1] 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含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以上数据摘录自2022/2023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由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负责解释)

  来源 | 昭通市教育体育局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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