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凭实绩用干部导向

  实干才能出实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反复强调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推动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好工作。其目的就在于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

  导向亮出来了,关键在落实、在执行。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更加突出实践实干实效,要从两个“度”发力,引导和促使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一、增强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的鲜明度,使之真正成为干部任用的“指示灯”

  (一)是要明确实干实绩的具体内涵,使干部在工作中有一个明确的努力方向。对一些禁止性的行为,我们往往会作较为细致的规定,如“八个不准”“九个严禁”等。但对于一些鼓励性的行为,如实干实绩的表述则不够具体,指导性不强。建议编撰实干型干部系列案例,为干部指引具体的实干实绩方向。

  (二)是组织部门要凸显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倾向。即要在年龄、结构、资历等用人倾向的共同考量中,着重考虑实干实绩因素。在选人把关上,对实干型干部的年龄、学历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对符合任职资格的干部,则要严格审核其是否重实干、有实绩。

  (三)是要免除干部担当作为的顾忌和担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二、扩大重实干重实绩用人导向的影响度,使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指挥棒”

  (一)是要扩大对干部的影响度。加大对实干型干部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不作为干部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作用。此外,还要推动干部面向上级和群众述职述廉,面对面汇报工作、业绩,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

  (二)是要扩大对相关部门的影响度。对宣传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考核评价中明确要以鼓励支持干部勇担当、有作为为基本的价值导向,要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全面评价干部。(张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