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义务教育内容: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义务教育特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中国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为强制性、公益性、统一性。
1、公益性
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公益性和免费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如修订的义务教育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统一性
统一性是贯穿始终的一个理念。在新法中,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这个统一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等等。这些与统一相关的内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来。
3、强制性
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政府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
办学体制
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般为公办。当今由于择校政策的收紧,即使是私立学校也必须参与划片或派位。
对于公办学校,由各县、县级市、设区的市的区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部分上一级行政区的教育主管部门也有可能直接管理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但具体工作仍然是所在县市区负责。私立学校行政上的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师资等方面则由财团负责。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