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报道磁县!国家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

  4月14日

  人民网报道磁县

  开展“国家安全课堂进消防”活动

  组织孩子们走进磁县消防救援大队

  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教育孩子们从小树立

  “保护国家安全” 的意识

   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河北磁县开展“国家安全课堂进消防”活动,组织孩子们走进磁县消防救援大队,上了一堂生动的国家安全教育课。

  消防员老师采取了寓教于乐的方式,引导孩子们对“国家安全”有了初步的概念。

  磁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孟柏宇说:“今天我参观了消防大队,让我明白了,保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大人的事。我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争当保护国家安全的 ‘小卫士’。”

   孩子们在课堂中深刻领会到保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让孩子们从小树立“保护国家安全” 的意识。

  国家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我们共同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 “知行防线”。

  磁县消防救援大队房帅龙说:“国家安全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教育孩子们从小要懂得‘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在幼小的心灵里播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保卫祖国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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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主题是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

  夯实以新安全格局

  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那么,

  关于国家安全的小知识,

  你了解多少?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内涵丰富,既指国家处于安全状态,又指国家维持这种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国家安全目前涵盖20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安全涵盖的内容还会增加和丰富。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

  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原标题:《人民网报道磁县!国家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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