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手机版 > 民族宗教

  近日,金平县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李代伟出席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学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艺霖出席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县政协副主席李成付出席会议,县民宗局局长李有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也是金平民族宗教工作踏上新征程、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的关键一年。全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统战部、州委统战部的工作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勠力同心、乘势而上,高质量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实施方案。二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以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三是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健全完善民族工作各项机制。四是要“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五是要提升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强调,2023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为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奋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立足县情实际,全面抓实民族宗教工作落实。要严格纪律作风,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全省民族宗教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题会议精神、全州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通报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关于印发<第四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和第二批红河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名单>的通知》;通报2022年度州对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考核结果;通报全州民族宗教系统2022年度信息工作优秀集体、优秀个人和调研报告评选结果涉及金平县部分。

  (供稿:金平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