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生不在校期间,中小学室外体育场地向社会“能开尽开”

  记者 高雅洁

  4月19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关于青岛市中小学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通知”,决定青岛市中小学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能开尽开”,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学生不在校期间。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工作,扩大公共服务供给, 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青岛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决定青岛市中小学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此次场地设施开放坚持“能开尽开”原则,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以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全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中小学向社会开放。

  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学生不在校期间,主要在早晨学生未到校之前、晚上学生放学后、周末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等时间段。具体时间安排要考虑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健身群众实际需求、对周围居民环境影响等,有托管班任务或有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不对外开放,如遇雷、雨、雪等特殊天气,学校场地设施可以不对外开放。

  想入校锻炼的健身人员应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入校卡等入校,应到居委会或学校等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登记备案,须主动签订《使用室外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承诺书》。有条件的区市可以统一制作运动卡,与校园一卡通结合。学校应建立负面事项清单,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的入校人员,学校有权按规定禁止其入校健身。对违反法律法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为确保安全、科学管理,学校应结合室外体育场地空间确定入校健身人数上限,须对入校健身人员证件等进行核验。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制定开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开放台帐,可实行预约制,分时分段控制入校人数,每两小时内进校锻炼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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