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广旅体局“三抓手”规范文化艺术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一是抓建章立制,找准监管“指南针”。以“整体统筹、源头治理”为出发点,成立“双减”工作专班并制定详细行业标准,明确培训机构准入规范和具体要求。同步开展校外全面排摸,上门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基础信息台账,确保全部登记在册,进一步摸清底数,为后续纳入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截至目前,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上舟山市文化艺术体育类机构共57家,其中55家已完成入驻,纳入率达96.49%;监管账户合格48家,合格率达87.27%。二是抓专项督查,筑牢监管“高压线”。启动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督查,全面核查已转登和准入审核的机构招生范围、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教师资质、收费标准等情况,同时对机构入驻数字化平台、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及管理运行现状、有待整改问题等进行专项督查。市文广旅体、、市场监管、民政、综合执法等多部门联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等多种方式开展综合监管,进一步排查舟山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变更经营服务内容,杜绝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严格规范文化艺术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今年6月以来,舟山市文广旅体系统对校外培训机构持续进行日常督查抽查,督查覆盖率超过80%。三是抓服务管理,打好监管“组合拳”。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经营管理和资金监管,保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多措并举推进一体化管理服务,有效释放文化艺术和体育类社会资源。加大课外服务支持力度,联合公共服务单位开展中小学生教育实践活动,丰富中小学生“第二课堂”内涵;精心打造“舟博课堂”“十指灵动”“翁山雅集”“走读昌国”“四大社会教育品牌”,截至今年10月,累计完成社会教育活动80余场次,吸引学生1700余人次参与。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