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实验中学新生就读校区已定!附(中心城学区划分全整理)

  为做好全区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东营市 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3〕66 号)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 2023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二、招生办法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报名,不再组织线下报名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模拟报名登记(7 月 8 日-9 日)。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7 月 9 日 24:00 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网上报名登记(7 月 10 日-12 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登录“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

  http://60.214.234.177:9002/front/index)或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爱山东政务服务”登记注册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 7 月 12 日 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各学校设置“招生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可就近到居住地所在招生服务区学校“招生志愿服务岗”,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登录平台报名。

  3.信息审核。7 月 13 日-19 日,义务教育学校集中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7 月 20 日—21 日,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的,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通过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核实。7 月 22 日—25 日,对再次报名登记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 7 月 25 日 24:00。报名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家长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是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报名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公示(7 月 26 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5.发放入学通知书(7 月 26 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报名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6.阳光分班。各学校按规范程序组织“阳光分班”, 8 月25 日前完成。

  (二)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2.非常住居民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常住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常住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和居住证办理登记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的房屋不动产信息或房屋租赁备案信息(租期一年以上);

  ③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民营经济从业信息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务工及劳动保障信息。

  所有入学报名材料办理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7 月 7 日。全市网上“报名平台”通过大数据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实现了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对报名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

  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3 年招生学区具体划分情况见附件 1。

  2023 年,新建学校清风湖小学开始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居住区生源分布和周边交通状况等综合因素划定其招生区域,邻近的东凯第二小学招生学区做出相应调整。实施紧密型集团化办学,由市育才学校领办东三路小学,市实验小学领办清风湖小学,实现新建学校高位启动、快速发展。

  (四)其它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2.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父母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以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开发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登记住址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3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未来几年,开发区小学入学人数呈持续增长态势。为统筹保障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学位特别紧张、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要细化招生入学办法,一校一章、精准施策。可根据招生计划,对户口类别(常住和非常住)、房屋租赁备案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对因超出招生计划,无法安置入学的学生,由学校确定名单,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保持 56 人及以上大班额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新招生班额不得超过 55 人。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开发区范围内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使用同样的网上报名平台登记报名。

  民办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通过摇号招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继续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登记。

  四、残疾儿童入学办法

  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力障碍、孤独症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咨询电话:8060814。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时做好招生服务区内经专业评估鉴定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五、学籍注册

  新生报到后,学校需在开学两周内到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新生学籍注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学籍注册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各学校新生分班名单办理。初中学校新生注册时,需提交学生原学校的学籍表,凡没有学籍表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对于民办学校未通过平台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