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了!绍兴一名快递小哥薅羊毛构成……
新昌一快递小哥竟与人“合作”,以“下单再退单”的模式,骗取快递公司支付的揽件费1万余元。该快递小哥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小石是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负责网上商城新昌某片区的快递配送及揽收,每个月收入不少。
去年11月的一天,客户大明(另案处理)主动添加小石为微信好友。当晚,小石收到了大明的消息,称有一个快速赚钱的方法需要和小石“合作”,即大明先在网上下单商品,在货到后立即申请退单,以此增加小石揽件收入,而这部分揽件收入则由两人五五分成。
由于揽件费是按件每月发放给快递员,若没有小石的配合,大明就无法实现薅快递费羊毛的目的,于是大明不断劝说小石。一开始小石有些犹豫,觉得自己工资已够日常花销,没必要冒险。但在大明的软磨硬泡下,小石抱着“我就负责揽件应该没事”的侥幸心理和大明开始了“合作”。
此后大明开始在网上商城下单,下单物品基本是牙签、棉签等廉价物品,并寄往小石配送的区域。小石在送件后便联系大明,由大明立即申请退货,小石再分多个包裹揽收退件以此赚取快递公司支付给快递员的揽件费。有了经验之后,小石和大明的“合作”越来越默契,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人以“下单再退件”的方式共计退单3000多件,骗取公司快递揽件费1万余元。
小石骤增的揽件数很快引起了快递公司的注意。在被公司约谈后,小石内心感到不安。今年1月,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小石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案发前后已经将违法所得全部退回,系初犯,平时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前科,且有自首等情节,承办检察官拟对小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今年6月,当地检察院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认为小石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与会人员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同。副检察长陈晓军当场对小石做了警示教育。小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来源:绍兴晚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