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四个维度

  张毅 陈捷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决破除一切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顺应高等教育发展从“规模效应”向“质量效应”转变的大趋势,必须从制度、学科、方法、价值四个维度,不断创新治理体制机制,促进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制度之维:健全高等教育治理制度体系,提升高校规范化发展能力

  坚持党对高等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重大事项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把握新时代高等教育治理规律的能力,把“办好社会主义大学”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遵循;科学研判处置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提高风险应对、防范化解、促进发展能力。规范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提升依法管教育、依法治校水平。把法治理念贯穿到高等教育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在明确办学方向、规范治理实践、保障学校权益、促进教育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创新高校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机制、财物信息等资源科学管理机制,完善学生工作和教育教学制度,建立健全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政府、学校、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形成促进发展的治理合力。

  学科之维:完善高等教育学科治理机制,提升高质量人才培养能力

  优化学科治理机制。以“强化重点、凸显特色、优势引领、分类发展”为思路,科学制定和实施学科建设规划;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学科建设规律的理念,保障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学术力量在学科治理中的权利;健全学科管理决策民主参与机制,提升学科方向凝练、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学科资源分配、学科平台建设的科学性。发挥教师在学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教师在民主治理、学科建设中的应有作用;制定实施教师学科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规划,有序有效培养高水平“双师多能型”师资;引导教师积极参与一流学科和一流课程建设,强化提升教师的创新创造能力、人才培养能力、持续发展能力。优化学科评价机制。充分考虑不同学科在学科属性、知识内容、研究范式、成果形式、发展逻辑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建立差异性、多元化的学科建设质量评价机制,科学规范和引导学科建设发展。

  方法之维:推动高等教育治理范式创新,提升现代化教育治理能力

  顺应高等教育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新态势。变科层管理思维为“扁平透明、多维交互”的数字化治理新思维,让高等教育治理实践更契合教育数字化时代“尊重人性、创新驱动、便捷高效”的要求。对教育资源进行数字化整合;构建智能化、精准化的决策运行、风险评估机制;积极推动形成高等教育内外部治理主体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治理主体活力,激发教育资源潜力。加快新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以教育信息发布、招生就业服务、智慧课堂建设、后勤保障服务、校园安全防控为应用场景的信息网络、平台系统、创新应用等新型服务基础设施,健全共建、开放、共享的智慧教育服务生态,打造现代化的智慧育人服务体系。

  价值之维:促进高等教育治理主体协同,提升服务新发展格局能力

  完善“政府+高校”机制。政府明确自身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管理服务定位,通过政策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引导高等教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发展应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国家重大战略相契合。健全“社会+高校”机制。依法建立高校和具有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功能、教育融资功能、教育科研与指导功能的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络机制;规范运行高校和从事教育咨询与委托管理、教育培训与学习辅导、教育招生代理服务等社会教育中介组织的合作机制。创新“市场+高校”机制。推进学研对接、产教融合,引导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技术研究、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作者分别系长沙师范学院教师、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博士生;长沙师范学院体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健康中国与幼儿体质促进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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