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北京每邻商贸有限公司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通市监处罚〔2023〕22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每邻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MA7MAJNL42
工商注册号
110112033284019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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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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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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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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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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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于辉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厨小丫熟黑芝麻”货值金额为6.5元,违法所得为6.5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6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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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0-07
处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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