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1+1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政策体系

  昨日上午,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解平带领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相关负责人在线举办了学生资助政策咨询会,面对网友关心的各种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本报记者了解到,今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动员局修订印发了《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建立了“1+14”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政策体系。“1”是《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14”是14项配套实施细则,全面梳理整合涵盖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阶段学生资助相关资金管理细则,兜牢学生资助民生底线。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普通高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模式;中等职业学校以国家奖学金、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资助、社会资助和顶岗实习为补充;在普通高中,实施免学杂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明确14个资助项目资金的资助范围、补助标准、分担比例、分配方法等具体规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资金分担比例足额拨付资金,同时公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保障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

  明确省市县校责任。明确各级财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和学校在基础数据审核、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方面的职责,对各项资助资金的资助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时间、评审流程、资金发放等方面作出系统、详细的规定;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部门职责开展资金监管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

  以下为部分资助政策咨询内容:

  问:今年的资助新增了哪些政策?

  答:今年新增的政策有,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没有其他的新增政策。

  问: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孩子上大学负担重,可以享受哪些资助?

  答: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已经建立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以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万元)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可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如果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勤工助学或校内其他资助项目,二年级以后还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或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在入学前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校报到后向学校申请。

  问:今年考上大学,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多少?

  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贷额度不超过1.6万元。

  问:初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怎么申请生活补助?

  答:开学后,学校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如实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签署个人承诺,提交学校。如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寄宿情况申请相应的生活补助。

  问:2022年上半年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班学生是否可以享受毕业生应征入伍补偿代偿学费政策?

  答:可以享受。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问: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能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吗?

  答:不一定。如果你是就读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如果你是就读非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按规定评审后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如果你是三年级学生,已不再具备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问:幼儿园幼儿怎样获得资助?

  答:无论是政府资助、园内资助还是社会资助,都可以通过幼儿所在幼儿园申请,向幼儿就读的幼儿园了解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申报流程。

  问:复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能得到助学补助吗?

  答: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读生已经毕业,没有学籍,因此不能享受学生资助。

  问:我是肥东县的考生,今年考上浙江大学,请问哪里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答: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地点为肥东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问: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答:不可以。国家助学贷款面向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问:哪些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问:请问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偿还?

  答: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还款政策如下: 1.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需在校期间提前还款,请于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出申请。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3.自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五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4.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问:请问能同时申请国开行和农商行助学贷款吗?

  答:不可以。同一年度,不得在两家金融机构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问:以前申请助学贷款要村委会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现在还要开证明吗?

  答:不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由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问:向学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认定有没有什么标准?是学校评定吗?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组织,学校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认定主要参考家庭经济因素、特殊困难群体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突发状况因素、学生消费因素及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学校将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

  问: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补助生活费标准为6000元/年/生。

  问: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是多少?

  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5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问:助学贷款只能用于交学费吗?

  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问:请问休学期间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吗?

  答:不可以。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必须为在籍在校学生,休学期间属于在籍不在校学生,按政策规定不能享受。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要自己交纳吗?

  答:借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五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

  问:请问助学贷款有哪些优惠吗?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主要优惠措施有:1.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2.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只需要支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3.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问:请问能不能提前还贷款?

  答:可以。在贷款期间内,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期限计收利息。

  □本报记者 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