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乌兰察布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1. 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 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5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 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4. 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类就业补贴政策。

  二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支持灵活就业

  1.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场地支持和各类奖补等相关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他创业载体内,有条件的地方可予以租金、水电等补贴,具体标准各旗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2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4. 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的通过模拟实训课程提升其创业能力的免费培训。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时间不得少于108个课时。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人员范围调整为毕业学年的高校学生(含技师学院)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对象一年内不得就同一等级创业培训重复享受补贴。

  三

  强化离校未就业实名制服务

  实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攻坚行动,运用线上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基层摸排等各类渠道,与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普遍联系,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附:

  1.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二维码

  2. 各类网站服务网站、公众号

  (1)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www.12333.gov.cn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3) 中国公共招聘网

  http://job.mohrss.gov.cn

  (4) 就业在线

  https://www.jobonline.cn

  (5)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s://rsj.wulanchabu.gov.cn/

  (6)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

  

  四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1.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3年全市征集见习岗位1300个,组织1100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见习,各地要开通线上线下见习报名渠道,及时登记有意愿参加见习人员信息。见习人员要求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期为3—12个月,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严格见习单位审核认定程序,将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单位纳入见习单位范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区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 年底。

  五

  推广使用“四位一体”就业云服务平台

  1.“四位一体”就业云服务平台

  (1) 求职者服务:“内蒙古就业”小程序,求职者无需下载APP即可在线看直播、筛选岗位、投递简历、视频面试。通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等进行精准采集劳动者求职和培训意愿、数据智能分析和系统精准匹配,丰富平台劳动力、岗位等资源,方便求职者实现线上求职、线上报名;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全面打造“面对面、一对一、全流程”集职业规划、岗位推介、面试指导、转岗咨询、综合人社便民服务于一体化的“线上+线下”全新求职服务体验。

  (2) 用人单位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提供发布招聘岗位、筛选简历、面试邀约功能,可在线报名参加招聘会。平台开设业务对接板块,用人单位可实现线上招人、线上参会、线上匹配供需对接。

  (3)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培训学校服务:平台为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和培训学校开设产品展示和业务对接板块,精准对接有求职、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和有招聘意向的企业资源,高效为全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用工保障和求职培训服务。

  (4) 公共就业机构服务:各旗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通过平台统计和分析服务数据,精准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和个人求职、培训意愿,精准掌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学校服务实体企业情况,量身制定更多惠企惠民的公共就业服务。

  2. 体验方式

  (1) PC端浏览器搜索https://nmgswyt3.12333k.cn

  (2) PC端浏览器搜索http://rst.nmg.gov.cn进入内蒙古人社厅官网,选择“求职招聘”专栏

  (3) 手机端微信搜索小程序“内蒙古就业”

  (4) 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附:“内蒙古就业”小程序二维码

  六

  档案传递保管

  2023 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七

  取消就业报到证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附件:

  1. 2. 3. 4.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12345

  ▍编 辑:李 宁

  ▍审 核:孙存瑞

  ▍投稿邮箱:sdxr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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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政策解读】乌兰察布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