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加强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全力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9月28日,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化供给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曲道际介绍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化供给情况。张店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周村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冰,桓台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芳,沂源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水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普惠、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力打造“齐乐养”淄博养老服务品牌。特别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全市民政系统聚焦99%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在家庭和社区养老的实际,牢固树立“养老服务跟着老人走”的工作理念,突出抓好特殊群体照护,标准化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新高地和“一县一品”区域特色养老,加强养老服务企业品牌化建设,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优化供给、品质提升,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提升特殊群体居家养老照护水平。2021年以来,淄博市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居家场所的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家庭养老床位7000张,并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动态满足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需求。目前,已经建成家庭养老床位3004张,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10万人次以上,今年年底前将达到5000张以上。同时,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失能且家庭成员照护能力不足的城乡低保对象提供照护服务。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三档,特困人员照护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685元、1090元,低保重度失能人员照护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近期,民政部发布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验收结果,淄博市荣获东部地区第一名,获得奖励资金129万元。

  高质量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先行,市及各区县相继启动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按照人均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级分区预留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统筹集成各类要素资源,新增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4处,覆盖率达到75%以上。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出台了《淄博市新建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建立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区县民政部门联合审核机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监督制度,部署实施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健全机制与清查整治同步推进。今年以来,规划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050平方米以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率保持在100%,有效保障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供给。

  打造“1+N”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景。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统一登记、编号管理,鼓励养老机构(企业、组织)规模化发展,托管连锁运营乡镇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村和家庭延伸。在此基础上,依托各类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链接、整合服务资源,按需精准供给助餐、助洁助购、文体娱乐、志愿服务、帮办出行等N项标准化、智慧化、规范化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其中,周村区以镇(街道)为单位,辖区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长者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以及家庭养老床位,全部实现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连锁化一体化运营。张店区将全区108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委托知名养老服务企业建设改造运营,并在百合花园社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了养老服务一条街,打造了“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形成了区域养老服务新业态。